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在税收政策执行或落实方面,如发现问题,欢迎您及时向我局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41264.html

2021-06-11

江苏省法规

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在税收政策落实和税务执法方面,如发现问题,欢迎您及时向我局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141263.html

2021-06-11

江苏省法规

自2021年6月10日起,市区范围内的车购税各项业务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按各自管辖范围负责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41401.html

2021-06-10

江苏省法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纳税人学堂”菜单,选择“视频点播”,筛选条件:“机构”选择“省局”、“地区”选择“江苏”观看视频。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40484.html

2021-06-08

江苏省法规

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170014.html

2021-06-02

江苏省法规

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40439.html

2021-06-01

江苏省法规

本若干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本若干意见与本市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cf/140420.html

2021-05-31

江苏省法规

连云港市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凡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比例的,均属于残保金征收对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40415.html

2021-05-31

江苏省法规

用人单位对残保金申报缴款等方面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南京税务特服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383816。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40400.html

2021-05-28

江苏省法规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机构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ed/140442.html

2021-05-28

江苏省法规

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税〔2017〕12号),现将2020年度全省第一批申报享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40355.html

2021-05-27

江苏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均提供五区车辆购置税通办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40434.html

2021-05-25

江苏省法规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安普瑞斯有限公司等22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140905.html

2021-05-21

江苏省法规

税收调查工作是服务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税收调查数据为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请您循序“真实、准确”的原则填报调查数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40223.html

2021-05-20

江苏省法规

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入选省工业互联网资源池、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的本地服务商,一次性奖励30万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42477.html

2021-05-16

江苏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行政复议专用章”加盖于行政复议工作中以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名义出具的各种文书。该专用章在行政复议活动中与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40082.html

2021-05-14

江苏省法规

科技、审计等部门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核查过程中,发现并通报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中存在申报材料造假、真实性存疑、数据偏差过大等情况。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72292.html

2021-05-13

江苏省法规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财务专家基本条件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2e/107498.html

2021-04-28

江苏省法规

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计算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等,予以加分。经审核和评分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872.html

2021-04-27

江苏省法规

考试范围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相关知识,着重考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24678.html

2021-04-27

江苏省法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和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年平均数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40374.html

2021-04-21

江苏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苏税发〔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55390.html

2021-04-16

江苏省法规

“平台企业”及其“劳务外包企业”或“配送合作商”及其劳务派遣单位在招用“外卖骑手”时,应当将双方拟建立的法律关系和用工类别告知“外卖骑手”,或者在双方协商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承揽)合同中明示。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433.html

2021-04-14

江苏省法规

经省政府同意,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41407.html

2021-04-12

江苏省法规

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发送纳税信用预评价结果,引导纳税人及时关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多举措增加我市A级纳税人数量,让纳税人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55053.html

2021-04-07

江苏省法规

通知内容:经审核,你户(单位)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现决定自2021年03月31日起终止你户(单位)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你户(单位)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你户(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140370.html

2021-04-01

江苏省法规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春风行动”不同于往年,今年特别强调要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措施落实得好不好,与落实中央提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效果好不好直接挂钩,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40375.html

2021-03-31

江苏省法规

做好满意度评价。全面落实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满意度调查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纳税人满意度、纳税人需求、纳税人遵从度关联性研究,补短板、强机制,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同步提升。

https://www.shui5.cn/article/a9/140376.html

2021-03-30

江苏省法规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1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152674.html

2021-03-25

江苏省法规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对2020年因缴费困难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44194.html

2021-02-28

江苏省法规

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深化“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44297.html

2021-02-28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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