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主要包括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使用人防经费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的人防工程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d8/108600.html

2016-10-18

江苏省法规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07839.html

2016-10-05

江苏省法规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在苏府[2016]119号文件“苏十五条”政策基础上,制定进一步调控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07842.html

2016-10-03

江苏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9月28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18次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07815.html

2016-09-30

江苏省法规

在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负责保管企业登记形成的“一套档案”,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登记等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19586.html

2016-09-27

江苏省法规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的要求,自2016年10月8日起,南京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屋交易管理,并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07622.html

2016-09-23

江苏省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我市所有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设备于2016年9月21日18:00点停止POS机缴税业务,于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所有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07285.html

2016-09-08

江苏省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随着新旧核心征管系统的转换,相关办税流程、办税资料等发生一定变化,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金税三期上线纳税人培训手册(操作差异)》,请纳税人及时关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07287.html

2016-09-05

江苏省法规

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广大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特服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07284.html

2016-08-31

江苏省法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苏财会〔2014〕21号)相关规定,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已批准对《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苏财会〔2014〕14号)第九条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为:A类事务所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划分为AAAAA、AAAA、AAA、AA和A等五个级别,得分相同的事务所按业务收入高低排序。每级的评定按照分数段划分,分数段由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评分情况具体决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47803.html

2016-08-30

江苏省法规

为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办税服务效能,推进便利化办税,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顺应营改增后纳税服务需求变化,已初步完成共建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07286.html

2016-08-29

江苏省法规

为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办税服务效能,推进便利化办税,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顺应营改增后纳税服务需求变化,已初步完成共建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对外试运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12000.html

2016-08-29

江苏省法规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提供鉴证报告。对于其他企业,根据税务总局规定,各地税务机关一律不得超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税务总局(包括税务总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向其收取鉴证报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06600.html

2016-08-17

江苏省法规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提供鉴证报告。对于其他企业,根据税务总局规定,各地税务机关一律不得超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税务总局(包括税务总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向其收取鉴证报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07283.html

2016-08-16

江苏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计算增值额的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为5%。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08262.html

2016-08-11

江苏省法规

请纳税人根据本预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审批事项申请等业务。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用量的纳税人可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扩大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06329.html

2016-08-10

江苏省法规

BEPS报告提出,企业应将税务治理和纳税遵从作为企业治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国际权威机构多年的调查表明,跨境交易特别是关联交易是跨国公司面临的最主要税收风险。G20税改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跨国公司逃避税的关注,降低跨境税收风险不仅关乎企业经营风险和成本,而且关乎企业社会道德和形象。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06134.html

2016-08-09

江苏省法规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至2016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04710.html

2016-08-05

江苏省法规

根据江苏省国税局关于普通发票网络开具迁移至电子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领用通用机打平推式普通发票并通过江苏省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纳税人,从8月4日起,新领用的发票应通过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jsgs.gov.cn)开具,原开票软件不再提供库存发票信息下载同步功能。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06141.html

2016-08-02

江苏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及23号公告规定,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自5月1日起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陆江苏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https://fpdk.jsgs.gov.cn:81)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06140.html

2016-08-01

江苏省法规

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省局将兼顾地区工作量平衡,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名单,通过抽查软件统一下发。请各市收到通知后及时下发检查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05285.html

2016-07-22

江苏省法规

为了更好地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6年7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04809.html

2016-07-17

江苏省法规

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单位,一律按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征保障金。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按照有关法令规定,由市和各区残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04808.html

2016-07-12

江苏省法规

各地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将《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范围,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引导各单位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提升会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确保《管理办法》实施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05421.html

2016-06-29

江苏省法规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116180.html

2016-06-29

江苏省法规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网络税控收款机的实施意见》(苏地税函[2012]309号)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为了更好地推广应用网络税控收款机,我局从2013年1月起执行购置税控收款机抵扣营业税或发放税控补贴的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04807.html

2016-06-21

江苏省法规

2016年4月30日之前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符合总局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是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104324.html

2016-06-21

江苏省法规

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南京市、苏州市市区(含工业园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分别为:2%、3%、4%;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2%。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104112.html

2016-06-16

江苏省法规

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对企业已缴纳的所属期为2016年度的防洪保安资金,请企业携带缴款凭证、公章、银行账号到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退库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04806.html

2016-06-15

江苏省法规

综合型总部,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履行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的企业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或统筹供应链配置、科研和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等综合管理职能的总部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122954.html

2016-06-02

江苏省法规

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及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奖励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考核、统计、评估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整体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22953.html

2016-06-02

江苏省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