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第二条的规定: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53800.html

2004-11-11

江苏省法规

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核查,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的工作。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52851.html

2004-11-10

江苏省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这部分补贴收入,属于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77237.html

2004-11-03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168743.html

2004-10-28

江苏省法规

你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率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4]158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和《江苏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对你们提出的建筑施工单位到外地承接施工工程所涉及的城建税适用税率等问题,现批复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9d/75259.html

2004-10-27

江苏省法规

各级国税机关应尽快将《通知》的精神和各项要求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并做好处于辅导期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以下简称“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培训工作。督促其按规定建立“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正确核算各期应交税金,准确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64728.html

2004-10-21

江苏省法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2004]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结合地方税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162647.html

2004-10-14

江苏省法规

对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江苏省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说明表”(见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162297.html

2004-10-12

江苏省法规

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位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54584.html

2004-10-12

江苏省法规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45882.html

2004-10-11

江苏省法规

为了确保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效能的发挥,各地应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失控发票数据采集、传输的快捷、顺畅。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164053.html

2004-10-09

江苏省法规

为便于计算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体工商业户的定期定额户的超定额部分和查实征收户,征收时按预扣率进行预扣,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由纳税人按《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工商业户核定征收管理的通知》(宁地税发[2004]121号)的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1/168575.html

2004-09-24

江苏省法规

新版《联运发票》同《货运发票》一样,不再使用SW字样的水印防伪用纸,发票监制章和发票编码不再使用荧光油墨套印。其抵扣联和发票联使用彩色+无色荧光纤维防伪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套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62623.html

2004-09-24

江苏省法规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2年5月批准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黄酒制造属饮料制造业范畴。据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1]8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黄酒生产企业可在销售收入8%的比例内税前据实列支广告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162616.html

2004-09-15

江苏省法规

按现行税法规定,汽车运输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全部所得中,包括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不包括挂靠人取得的其余营运收入。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62614.html

2004-09-14

江苏省法规

发票编码执行时间新发票编码启用时间为2004年7月1日,在《江苏省征管信息系统》发票模块升级前,原发票字轨号和发票号码编制规则可以与新发票编码编制规则同时使用,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162612.html

2004-09-14

江苏省法规

对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的共管户纳税人申请注销的,国税局先进行注销检查,将已确定的纳税人需补缴的增值税、消费税信息先传递给地税局,地税局据以补征地税局征管的税种。地税局须先进行注销完毕,并在注销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检查结果传递给国税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f/157345.html

2004-09-06

江苏省法规

企业以反担保形式或个人资产抵押形式由个人向银行贷款,所贷款项交由企业使用,应支付的利息由企业付给贷款的个人,再由个人全额付给银行。由于在整个借贷过程中,个人并未取得所得,因此上述情况下企业支付给个人的贷款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54308.html

2004-09-06

江苏省法规

对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超过3年以上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支付时准予在税前扣除。对企业超过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按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44096.html

2004-09-03

江苏省法规

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但未同时符合《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可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54582.html

2004-08-30

江苏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的规定,同意镇江宏顺热电有限公司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所得,减按15%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76970.html

2004-08-24

江苏省法规

自2004年8月1日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按销售额(含省及省以上价外费用)的3%预缴增值税,其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取得的进项税额均汇总至省电力公司统一核算。省电力公司应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其应纳增值税与预缴增值税的差额部分,由省局结算后通过一定方式征收入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81065.html

2004-08-23

江苏省法规

各分县局要认真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市局有关贯标流程的规范程序组织清算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清算工作,各分县局可结合本地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清算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市局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2c/158715.html

2004-08-17

江苏省法规

各地应依据《江苏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164051.html

2004-08-17

江苏省法规

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规定后,各地应遵循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防伪税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和使用的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64049.html

2004-08-16

江苏省法规

由于我省对跨地区经营油气田企业的增值税采取的是按月预征、年终结算的征收方式,故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和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每月汇总申报的增值税应补(退)税额,在申报当月暂不予以补(退),待年度终了后结算时一并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64701.html

2004-08-12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税发[2004]51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58704.html

2004-08-05

江苏省法规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保监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4]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58708.html

2004-08-04

江苏省法规

如已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39号文中列举的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清算结束后,仍未收齐单证或有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的,对已按国税发[2003]139号文规定的计算公式补征的增值税,应与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的增值税,进行一次结算,对本通知下发之前,原已多补征的增值税,应冲减出口企业的应纳增值税或直接由征税部门办理退库手续,退库预算科目为“其他增值税退税”(010150)。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164697.html

2004-07-30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意见》(苏国税发[2001]316号)所指定的饲料检测机构不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64048.html

2004-07-20

江苏省法规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且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依据003出口信息或出口报关单有关内容,每月可分批多次向退税部门申报退税。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依据外销发票、003出口信息和增值税纳税信息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64693.html

2004-07-15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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