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其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认定代开票纳税人。对未办理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的,可在其第一次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予以认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苏发[2003]14号)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加快个体经济发展。
《公告》由各省辖市国税局统一印制并及时发放到所属县(市)局、分局,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必须在2003年11月1日前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
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其营业额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和交纳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凡符合再就业条 件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书面减免税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暂不征收税款,年终再按省局有关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办理减免税手续。
刮奖定额发票的名称全省统一为“江苏省××市(县)定额专用发票”。规格大小为:195mm×73mm,票面面值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和1000元10种。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核发《加工型劳服企业和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认定证明由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印制(式样附后)。
本办法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其他征管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问题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临时自用,以后用于出售、出租的,在临时自用期间,不视同销售。“临时自用”是指使用开发产品的时间距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不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应作为自用,视同销售处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衔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金税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接受系统安装完毕后执行。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检查,核实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支出用途是否合理,有无超过规定比例。对凭证不真实、有效,支出用途不合理和超出规定比例的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自2003年7月1日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营业税纳税方法不再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各代表机构根据总机构的业务性质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按照《通知》第二条 的有关规定确定营业税纳税方法,计算缴纳营业税。
A级纳税信用等级经纳税人申请,由省辖市国、地税机关评定并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B、C、D级纳税信用等级由省辖市或县(市)国、地税机关评定,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
推行网上抄报税,事关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相关软件总局将统一组织开发。各地要严格按《通知》的要求,立即停止开发和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否则省局将按“未认真落实金税工程管理制度”对相关省辖市局进行目标考核扣分,并实施追究责任。
各地将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疑点汇总后按总局要求填写《2002年度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疑点明细表》,于2003年9月13日前上报到省局广域网服务器“进出口分局/UP/2002清算信息协查/专用税票/疑点”,2003年10月12日后到省局广域网服务器“进出口分局/UP/2002清算信息协查/出口报关单/总局反馈”接收核查结果和无误的报关单电子信息。
凡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金的,除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开具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外,纳税人应出具已征收的应退税款完税凭证,一并作为抵缴欠税的凭证,税务机关不得另行开具完税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税务登记表上只有受理登记税务机关一方赋予的管理性代码,另一方在收到传递来的资料进行录入后,应及时将本部门的管理性代码电话通知纳税人,以便于纳税人办理申请发票、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
7月上旬,省局以苏国税[2003]149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规定自2003年9月份(征收期)起,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使用修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200元。
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额度内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40号)下发后,全省地税系统都能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但近据反映,有个别地方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在政策执行上不够坚决。
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和预测。各地要密切关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全年税收收入产 生的影响,加大量化分析和预测。对各地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的税收收入,经省局核实后,在 年度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中可视为今年完成的收入任务数。
在专用发票入库和发售过程中应确保发票代码、号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一致;对“认证不符”中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不得随意调整为“认证相符”,应将发票原件退还企业,企业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
实行税务责任区管理,是在提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进一步强调税务机关必须对纳税人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监控,确保国税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纳税人的动态情况。从部分地区国税局已进行的试点情况看,开展税务责任区管理,对加强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3年3月20日印发的《江苏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苏国税发[2003]50号)照常执行。
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是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地税机关要从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角度,建立、完善保证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制度、办法,规范管理程序,简化减免税审批手续,使有关企业和人员真正得到扶持和帮助,保证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通知》的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自2003年9月份(征收期)起,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使用本通知所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报资料。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自2003年7月1日起,江苏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停止开具手写版专用发票(税务部门可以继续使用手写版专用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重要性,要把“一窗式”管理作为加强增值税征管,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的大事来抓,改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管理的工作流程,坚持增值税申报的“票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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