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西船舶修造厂对外承接外轮修理业务中有关出口退税适用政策问题,经请示总局,同意你局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5]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的进口复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所使用原材料、零部件按其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予以退税退还已征税款,修理修配劳务予以免征。以前少退的税款一次性补退。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64414.html

1998-05-22

江苏省法规

关于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适用税目问题纳税人承接的钻井勘探(包括工业打井和民用打井),爆破勘探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其他设计、勘探业务均应按“服务业”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44971.html

1998-05-18

江苏省法规

对自印发票要从严控制,个别确实需要套印单位名称、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设计式样的,必须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严禁在一个市(县)范围内擅自设计通用发票式样,已自行设计、印制使用的,从文到之日起停止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162421.html

1998-05-14

江苏省法规

凡纳税人每份应纳税凭证一次贴花数额超过500元或对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贴花的资金账簿和实行汇总缴纳的凭证,可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纳税,并同时在应税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16355.html

1998-04-07

江苏省法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现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有两个标准:一是按照年销售额划分,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68192.html

1998-03-25

江苏省法规

影视、音像制作单位应在每一影视、音像作品制作前七日内向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南京市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将为影视、音像制作提供伴唱、伴奏、调音等劳务活动人员的姓名、住址、电话等情况提供给主管行政部门和主管地税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21224.html

1998-03-17

江苏省法规

为照顾部分困难企业,对清产核资后,企业的新增价值未计提折旧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附原清产核资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地税征收部门审核确认,经市、市(县)地税局审批,可在1998年12月31日前,免征其增值部分的房产税和缓缴印花税;但已征收入库的不退。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24751.html

1998-03-13

江苏省法规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亏损,应按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期限,报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及其相关资料。对纳税人发生的经营亏损在税前弥补的审核权限,由省辖市国税局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168725.html

1998-02-21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68196.html

1998-02-13

江苏省法规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向受让者的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62419.html

1998-02-09

江苏省法规

对邮电部门及其所属企业收取的电话号码刊登费等收入应按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162237.html

1998-01-04

江苏省法规

《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拒绝支付所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除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外,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41472.html

1997-12-31

江苏省法规

若纳税人被查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对于该年度被查出的应税所得,应先与其申报的亏损额相抵,如有盈余,按适用税率补征税款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62417.html

1997-12-31

江苏省法规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平销经营活动的增值税征管和稽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7年1月1日以来因购进货物而从销售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63925.html

1997-12-23

江苏省法规

我省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1995]35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68368.html

1997-12-15

江苏省法规

加强事后审核,保证邮寄申报质量。实行邮寄申报后,对纳税资料的审核由事前审核变为事后审核,为提高资料收集和信息处理的完整性、准确性,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对邮寄申报的事后审核,尤其要加强对异常申报的纳税人的审核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168367.html

1997-11-26

江苏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有关规定,对外籍人员从常熟茂盛工具有限公司取得的投资分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62415.html

1997-11-19

江苏省法规

改制企业在向原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时,应将原领取(购)的税务登记证件、未使用的发票以及其它有关税务票证全部缴清;改制后的纳税人,在向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办妥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后,再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其他税务票证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44972.html

1997-11-15

江苏省法规

为加强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减免税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68675.html

1997-11-10

江苏省法规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备案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5份,寄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152631.html

1997-10-29

江苏省法规

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分别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62242.html

1997-10-05

江苏省法规

关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委托驾培学校代开驾培发票并代收理培费用的问题,经研究同意由培训中心将驾培发票交由驾培学校在收取"理论培训费"时代开,对收取的"理论培训费"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培训中心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158759.html

1997-09-17

江苏省法规

经营收入帐,用以记录和反映各种销售(营业)性收入,如产品销售收入、商业批零收入、加工收入、修理修配收入、利息收入、财产出租收入等。记帐应本着发生一笔登记一笔,但对有些行业可以按照日销售登记表,每天按汇总收入金额登记帐簿并计算累计金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64413.html

1997-09-11

江苏省法规

各地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要对涉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使用凭证情况进行清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162240.html

1997-09-08

江苏省法规

为了加强本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规范专用发票管理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专用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41031.html

1997-09-07

江苏省法规

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不得擅自放宽认定条件。对从事商业经营年应税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已经认定的,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其他已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要按国税发[1997]38号文件的规定认真进行清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均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50754.html

1997-09-02

江苏省法规

实行收入分成制的合伙制事务所,其个人按章 程或协议取得的分成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苏地税发〔1997〕116号通知规定的比例确定的费用扣除额,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暂准予在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62410.html

1997-07-18

江苏省法规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费用凭证,则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其个人分成收入的30%以内确定费用扣除额;纳税人的个人分成收入减除按比例确定的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56513.html

1997-07-14

江苏省法规

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如果因遗失而不能提供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的,则须提供由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征税机关出具的有关该批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已开具证明、县级以上征税机关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原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复印件以及供货企业所在地银行出具的该批出口货物原税收专用缴款书所列税款已入库证明(遗失分割单的不需提供税款入库证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5/164411.html

1997-06-20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税发[1996]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资金管理公司及有关单位取得的派息分红收入,比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62407.html

1997-05-30

江苏省法规

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在向银行发出扣缴税款通知书时,应当附税收缴款书,并按税收缴款书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制、盖章。由于扣缴税款是税务机关实施的一项强制执行措施,因此,不论纳税人是否在税收缴款书上签章,银行均应按规定扣缴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68473.html

1997-05-26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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