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现将2023年7月我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予以公告。
加强工伤业务数据整理,规范数据标准,完善数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加大数据稽核力度,建立并及时更新数据稽核规则库,通过跨部门、跨险种数据筛查比对,强化基金风险预警。
优化不动产司法处置税费事项办理、深化司法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化解执行难的一项重大举措。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根据抚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415元为计算标准,现将抚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442元/月。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深入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家电生产商、经销商、家居建材市场、家装公司、家电回收企业开展联合促销,促进家电产品升级换代。
以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663元为计算标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应为3200元/月。
省级各部门要抓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具体工作,做好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年底对照各项任务措施做好效果评估工作。
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729元/月,将我市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910元/月,自2023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开始执行。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赣江新区以南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现将赣江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3200元/月,赣江新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1067元/月。
以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吉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108元为计算标准,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464元/月,将我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822元/月。
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396元/月,企业(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799元/月。
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细化实化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等2条措施,增加加强制造业布局系统谋划、引导制造业利用外资重点投向、推动外商投资数智融合赋能等3条措施。
自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孵化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辐射推广。
我局针对这些情况,对二户企业进行了走访,并将政策进行了解释。企业认为,青云谱区税务局提供的各项涉税服务很到位,非常感谢市税务局对企业发展提供的政策支持和帮助。
各地要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除此之外,高收入人群应该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带头履行纳税义务,切实维护税法公平,促进社会共同富裕。
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先在试点城市实施后,预计2024年将在全国进行推广,届时将会有更多纳税人享受该政策,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政策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能精准享受税收优惠。
从上述政策变化可以看出,在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持续扩大的同时,对企业生产产品、工艺、环保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优惠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完善不动产登记办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流程,拓展“全程网办”业务类型。推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一站办、“二手房转移登记+水电气网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从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情况和主导产品特色化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设置。
养老机构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属于小微企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税费减免优惠。
以上措施既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税收风险,保障的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又切实减少了对合法经营市场主体的打扰,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为0.5%,职工个人费率为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省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线上“银税互动”,以纳税人合法授权为前提,并与所有开通线上“银税互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对银税双方的保密内容、保密要求进行了明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江西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确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丰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并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予以最大支持。建议当地推动循环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提高财税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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