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个人创业,省局研究决定,再一次调整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是:
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管理手段,对机动车辆税收采取人工采集相关信息、利用软盘和网络传递信息、通过人工或电脑比对信息,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要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需求情况,落实项目用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按《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审核办法》(赣地税发[2003]106号)规定的程序执行。
从2003年开始,省电信公司与设区市电信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资金往来通过上级拨入科目进行核算,但在年终做年度报表时,设区市电信分公司按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规定,将上级拨入科目核算的资金全部反映在资本公积中。
在日常监控管理工作中,应查看所辖纳税人是否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等情况,发现问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除征管业务软件未涉及或不需通过征管业务软件提交处理的外,涉税业务受理人、审批人和税务文书制作人均应将受理、审批或制作的资料文书即时录入征管业务软件,提交下一道处理(审批)环节;除第十条所列项目外,后续处理(审批)人应在接收到纸质资料文书后再行提交处理征管业务软件中相对应的待处理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增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356号)精神,对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名试点的生产企业需将自产出口货物与外购出口货物分别做账,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对外购产品单独申报。
经研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13户加油站(详见附件)从2005年5月1日起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请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凡符合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条件的总机构应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总机构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生产企业当月出口视同自产产品超过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若出口销售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含),可由设区市国税局审核无误后直接办理免、抵、退税;若出口销售额超过350万元人民币,需报省局核准后办理免、抵、退税。
在本省内跨县(市)异地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或其他经营者个人收购废旧物资的,暂准许填开统一收购发票;向企业收购废旧物资的,仍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企业销售生产下脚废料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按统一规定征税,对不开发票、不计销售收入的视为偷税,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查处。
申请开具《外管证》的纳税人需将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开具证明的具体内容及有关事项)提交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只要求按月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报送期限为每月增值税申报期限。按季度报送现金流量表,按年度报送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申请人开具税收证明应按财产类别和来源地向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受理后转征管部门核实后提交分管局长批准。
按照江西省计委、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文件规定,各商品专业市场凡经设区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按批准的标准执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赣国税发[2005]60号
认真组织学习。各地国税局要结合《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4]130号)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总局《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江西省高等学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经研究,对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库)生产经营用房和土地,自2005年至2007年,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授权县级地方税务局审批予以减免。县(市、区)局的减免税文件要及时上报省、市地税局备案。有关征免手续定在每个年度的11月1日至10日办理。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电力行业深化改革后,发电与供电分离,都是独立核算单位。电厂(站)和供电单位之间每年的电源供需计划,具有购销合同的性质和作用,而供电单位给用户供电是无计划的。
凡对出口经营者出口货物征税负担率、生产经营状况等有疑问的,可向同级税务稽查部门提出申请,由税务稽查部门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实施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转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自有关部门批准其为外商投资企业起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地方税收政策,并按涉外税务进行管理。
企业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和劳动保护费,实际开支低于最高扣除限额的,按实际开支数税前扣除;实际开支高于最高扣除限额的,按规定的最高限额税前扣除。
江西分公司按月汇总本部及所属机构的当期销售额并计算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得出当期应纳税额;将当期应纳税额按所属各机构的销售额占汇总销售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得出所属各机构的当期应纳税额,由所属各机构在当地申报缴纳入库。
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自主确定”的规定,为支持企业发展,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由人均月扣除限额800元提高到960元。
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结合江西国税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国税系统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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