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大税政三字[1987]333号)第三条“关于民政部门举办或经其批准备案的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房产,凡安置残疾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均予以免征房产税,不足百分之三十五的,应照章征税,对纳税困难者,可酌情减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个人从事福利、体育彩票销售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彩票的手续费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别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也可在企业纳税申报时,对以上加速折旧(摊销)的相关数据,做相应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处理。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检查本地区执行新版普通发票统一代码和发票号码工作落实情况,对个别用票单位及个人仍在使用旧版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做好旧版发票的收缴及新版发票的供应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推进乡镇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股权是一种按份共有权,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占股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企业所有者的权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使用规定的批复》(国税函〔2005〕193号)的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程序已被取消,《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领用对象已经失去了确认依据。
从1999年开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彻底脱钩、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全省税务代理机构通过脱钩改制的整顿,已逐步成为以注册税务师为投资主体的自主运作的独立社会中介机构,税务代理工作也已逐步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
农电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两低于”标准,确定税前扣除额度。
国税局管户企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市(不包括县级市,下同)的,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在同一市的,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总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需要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由总机构直接向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报送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
纳税人在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时,"本期货币资金余额"一项应填纳税人申请日期的货币资金余额,并提供申请日期的银行对帐单。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所需提供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资料和报送日期要求不变。
各级地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要建立纳税信息共享制度,每月交换一次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信息、非农业生产建设用地信息以及与纳税有关的各类信息,实现税收的源泉监控。
在乙方接手工程后,不向甲方支付资金,而是在商品房竣工后,双方分钱或分房(均是甲方负责销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按以房换地和以地换房征收营业税。
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 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纳税辅导、税收例会等渠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取消的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年薪制个人所得税计税范围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流便函[2005]8号)规定,对178种国产车辆型号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预缴环节确定为区县级供电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做好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系统发行、专用发票的管理及其它相关税收管理工作,确保预缴环节增值税顺利征收。
纳税人发生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以及按照“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35号)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允许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其他应收款,在申请税前扣除审批时,应提供逾期三年以上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证明资料。
关于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地产坐落地不在一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问题我市目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房地产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向其主管地方税机关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91号第九条规定,确定我市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村的应税所得率为5-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8-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0%;饮食服务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5%,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5%;娱乐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20-4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25-40%;其他行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10-3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3-30%。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和检查,发现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或非法取得税务行政审批的,由原来做出审批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作分成业务是指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增值电信业务服务,由通信公司统一收取价款,并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业务。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企业缴纳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特殊人员津贴和采暖费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按照当地文件规定为退休人员一次性支付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特殊人员津贴和采暖费允许按预留年限分期在税前扣除。
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
每一个保险企业使用一个发票代码,各种发票按印制顺序在发票号码的后7位连续排列,每一版别顺序号排列至9500000号后换为下一版别。本调整方法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
我省工业企业可在国家规定“不高于40%的比例”范围内,自行选择本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比例,但同一企业只能选择一个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比例;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据以实行,具体备案制度和管理办法由各市局制定。
采取汇总缴纳印花税办法的纳税人应在实行汇总缴纳办法前,将实行汇总缴纳印花税合同的种类、合同使用和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等书面告知地方税务机关并接受地方税务机关的纳税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对强化税源监控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本办法规定精神,依法做好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全省新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从发文之日起启用。原“辽宁省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统一发票”使用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版发票。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铁路系统企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按照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临时税务登记证件式样下发之前,应先要求其填写税务登记表,纳入税务管理,暂不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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