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专利中介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此外,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沈阳抗生素厂于1999年1月28日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以后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应以沈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因此,沈阳抗生素厂转制以前所欠银行贷款利息,不得在转制以后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九条和《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 (辽政办发[1999]61号)第九条的规定,对房产管理部门已经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存量住房买卖,将买卖合同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市局《沈阳市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沈地税财[1998]167号)第九条第三款“纳税单位将房屋出租,按出租收入计算的应纳房产税低于该房产原值计算的应纳房产税的,按房产原值计算应纳房产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及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民营企业税收管理,摸清转手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税情况,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民营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转手出租房屋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
我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属二级以下成员企业实行本系统汇总(合并)纳税的,应由二级成员企业直接向省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抄送各市国家税务局执行。
国有企业、国有科研单位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出售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行为,对方免征契税。作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乡镇医院(卫生院)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出售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行为,不适用本规定,应征收契税。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省局对现行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省地税局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和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辽财法字[2001]805号,摘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转发给你们。经与辽宁省邮政局会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执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由装饰装修公司施工的,业主应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时凭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发票到委托代征单位报验,否则按规定的税额缴款,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由主管地税机关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
农村偏远地区个体工商业户是指生产经营地点固定,距农村地税中心所巡回征收点距离在5公里以外,实行定期定额管理且月缴纳地方税款在1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业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实施“科教兴省”战略,适应我国“入世”的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省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加速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01]5号)中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02]3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和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企业和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为适应所得税分享体制的要求,确保税款及时、均衡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年应纳税额在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的,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按月预缴。
对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税、费扣除顺序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依次扣除:1.取得所得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从2002年6月1日起,凡已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必须使用其税控功能,启用新的《锦州市出租汽车税控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其它类别的发票。使用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的税费征收在2002年12月31日前仍按原定额规定执行。
农用机动车辆农闲期间取得的营运收入应纳的各种税收,由地方税务机关以定额方式进行征收,即以农民在一定时期内的营运收入乘以各项税收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各项税款。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个人所得税、河道维护费等项税(费)。
凡实行销售大包干办法的纳税人在当年11月前内向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销售大包干扣除审批表》并附销售大包干方案、销售人员名单及纳税其他有关资料。
房产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1.5元,存量房每平方米6元;商品房和轻济适用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房屋查档费每件由150元调至100元。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所得税收入分享的规定。2002年汇算清缴补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要按省财政厅辽财预字[2002]15号文件规定的缴库级次和办法入库。不得截留中央和省级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罚款,以及查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也要按分享比例入库。
从2002年3月15日起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省内所属各单位统一使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定额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电信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服务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省内所属各单位原使用的票据届时一律作废。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以购房发票为时间界限,虽然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在销售旧房之前,但与辽建发[1999]117号文件精神是一致的,属于先卖旧房后买新房的事实行为,可以按该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差额为基数减半征收契税。
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新征管法的实施,为大力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良好契机。要进一步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协调好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在税务登记方面的信息传递关系,有效清理漏征漏管户,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
重点龙头企业申请减免税报送时间、报送内容按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等涉税事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国税所[1999]235号)文件规定执行。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函[200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作如下补充,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沈阳市地税局2001年第22次局长办公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制度》,现将普通发票管理程序明确如下,请各基层局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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