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事业单位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税字[1998]178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地税所[1999]131号)精神,辽阳有线电视台经省财政厅。
为切实加强个人认购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个人认购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纳税人调减下列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但将外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其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进项税额,不再计算调减。
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兔税申请,可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取得免税证明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为了适应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资源,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决定统一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
对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按照其所处的区域和地点,统一确定每平方米和租赁收入;对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动产,按照类别的价值统一确定单台的租赁收入。每次租赁收入超过税法规定起征点的,按照5%的比例全额附征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加强税政管理,保证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最近,市局对现行各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废止及停止执行的文件、政策明确如下,请各局在执行中予以掌握。
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当地房地产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取得免税证明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4号)转发你们,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国有农垦企业原征税办法将执行到2000年底,2001年起按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执行。
随着我国加入WT0及我国国际海运业务的发展,从事国际海运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从单一的外轮代理公司发展成包括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及其他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的单位或个人。
一般纳税人若部分货物按简易办法征税,应单独计算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的应纳税额。其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相互间货物移送互不开具发票,使进、销项凭证不在同一机构而需由总机构统一纳税的,可向其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征税机关申请,报经市国税局批准由总机构统一清算税款。
针对我省旅店业、娱乐业、洗浴行业的现状和在征收管理中存在长期定点吃饭签单以及大型会议的用票户用其他发票代替定额发票的问题,全省地税系统在饮食业实行“以票管税”的基础上,要将旅店、娱乐、洗浴行业纳入到“以票管税”的范围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期间,为开发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是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不论所开发建设的房产将来的用途是住宅还是其他房地产,在开发期间,均应按其所在地段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征税。
审批管理费是核定总机构向其下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的税前扣除数。因此,凡税收法规规定有扣除标准的项目,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超过标准的一律进行纳税调整。对一些特殊项目,应按下列原则进行核定:1.工资。按月人均800元标准核定。
经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应于每年纳税年度申报前向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报送《软件开发企业工资总额据实扣除审批表》,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查,完全符合软件开发企业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关于贷款抵债资产的管理,金融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抵债资产,要按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或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的价值或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扣除法定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变现的费用)入账。
对于房屋开发公司售出的房屋,已不在房屋开发公司的会计账簿中记载及核算,而购买该房屋的单位或个人未取得产权的,可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产权未确定的,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规定,确定使用房产的单位或个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为了加强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精神,我省在资源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将实行《资源税管理证明》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各地应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举的情形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严禁违反规定,扩大范围。原则上应对本地区的小企业按“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对本地区的大中型企业一般应实行查账征收。
对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实施监控管理,是各级地税机关掌握税源情况的基础工作,是有效征管税收、打击偷税行为,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考核各级地税机关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标志。
劳改、劳教企业须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6号)规定,对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实行专款专用。免征劳改、劳教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用于劳改、劳教事业。
各门票(券)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发票领、用、存管理制度,专人负责,配备专库存放,建立保管台帐,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的领、用、存等情况,主动接受地方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凡申请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凭税务登记证件和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并持有省交通厅出具的《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购领《专用发票》手续。
从今年起全省农业税收征收使用省统一制定的农业税收专用完税证,不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原有的农业税收票证延续使用到《辽宁省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
转制的科研机构,其所得税税收优惠起止日期按辽地税发[1999]50号文件精神执行。1999年10月1日前已经转制、已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已并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不得给予税收优惠。
为了严肃税法,执行统一政策,经市局研究决定,现以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从非运输企业取得的运输票据,一律不准抵扣税款。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9]12号文件精神,鼓励、扶持私营企业扩大再投资,经省政府同意,对于私营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未按照投资协议进行分配,而用于购置设备、建设厂房等扩大再生产支出,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填制本套表应一式四份,返给企业一份,省、市地税局各一份,主管税务机关一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填制本套表应一式六份,成员企业一份,成员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省、市地税局各一份,总机构(母公司)一份,总机构(母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多联发票,底联使用40g白纸印制,发票联使用干式防伪复写纸印制,其它联使用普通干式复写纸印制。干式复写纸的供应和保管方法与印制普通发票用防伪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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