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省交通运输业(货运)普通发票的管理,省局于1996年以辽地税票[1996]110号文件对全省交通运输业(货运)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由于经济体制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变化,原部分货运发票票样及适用范围已不适应工作需要。
工作重点和职责为使零散税收征管工作有效开展,各地首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城市的街区,先易后难,逐步向农村乡镇延伸。其次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凡属于个体零散税收的定额核定、纳税申报、代征代缴、协税护税等项工作,都要由个体税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其它部门要积极配合。
纳税人依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经劳动当人的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上述标准内的,计征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
为了规范地方税务系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为加强税收征管,严肃税收法纪,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已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058号文征收入库的税款不予调整。
凡在我市个人将出租汽车中标凭证转让他人或出租汽车公司取得的收入,均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车主与公司签定合同期满,按协议规定,中标凭证归承包或承租人的,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下岗的企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是指本人直接从事经营且符合个体经营业户条 件的,持劳动管理部门发放的优惠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经营月份起,给予免征一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照顾。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次)精神,结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供暖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1997]42号),市局决定今年我市供暖企业继续享受沈地税综[1998]79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即对供暖单位收费率低于70%的,采取缓征税款的办法一事一议,暂不征收1998年度的地方各税(供暖企业经营的其他项目和所属其他企业及供暖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除外)。请认真遵照执行。
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增值税发票的使用比照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点的固定业户发票使用规定执行。分店经营中如需开具发票,应回总店所在地由总店统一开具发票,分店不得自行领取、填开发票,也不得携总店发票代总店开具。
省石油总公司直属的盘锦采购供应站、辽阳采购供应站、锦州经销分公司、抚顺运销公司是该总公司的全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计算盈亏条件,以省石油总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对糠麸、油渣(饼)、酒糟、糖渣、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省局辽国税发[1994]22号、辽国税一[1995]53号文件执行。对复混肥的免税应严格按成本比例法掌握,并进行认真审核后,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房屋应按房产的计税余值征收房产税;对将摊床(柜台)等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的,应以其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房产税。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市从1998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利人领取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拥有房屋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依20%税率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各市地方税务部门涉外税收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境外单位或个人接受境内企业的委托或联合对建筑安装、承包工程、机器设备、软件开发等项目进行设计取得的应税收入进行征收管理。
保险公司专、兼职代办员(非雇员)是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为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其工作具有劳务性质,因此,其从保险公司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称“条例”、“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制定。
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凡财务制度健全、能如实记载医疗业务事项、正确核算盈亏的,税务机关可采用查帐征收方式征收。否则,税务机关可核定其营业额,按30%的行业利润率来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设立专门的征收管理和稽查机构。各基层局由综合管理二科负责娱乐、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未设综合管理二科的基层局指定一个科(室)为管理机构。
广告制作单位、广告经营者能够如实提供个人在设计、制作过程中通过提供名义、形象、劳务取得所得,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查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否则可按广告主所支付广告费全额的3%实行附征,由广告制作单位、广告经营者代扣代缴。
为进一步加强对娱乐、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税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要按辽财税字[1997]452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执行。对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要严格按营业税法规征收营业税。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业网点如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土地增值税开征以来,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个开发项目内既建造商品住宅又建造商业网点,如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掌握不够统一,要求省局明确。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职工住房获得房屋产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为此,对企业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记入“无形资产”科目的不征收房产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转发给你们,鉴于有关费用难以确定统一标准的实际情况,各地可参照30%的行业利润率来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并确定具体的征收方法。
个人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对于只取得股息或红利,并且股息率或红利率不超过6%的暂不征税,超过部分照章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既取得股息又取得红利的,股息可按上述规定执行,红利按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征税。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个人是否取得收入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认定标准,即在纳税人对其收入(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拥有所有权时,视同其收入实现。代扣代缴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对营销员(非雇员)的营销费用按15%扣除,并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因此,同意你局提出的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税前扣除。
各地要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8]4号)中提出的商业企业增值税问题,逐条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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