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有大股东和大量散户,这些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谓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上的少数股东权益是指上市公司作为投资者,所投资的非全资子公司中其他股东占有的份额。
本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伙同他人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梅、陈某思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8167375.96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且系情节特别严重,共计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245970.35元。
股东经常以借款的形式将资金从公司拿走,或者由公司为股东购买房产、汽车、奢侈品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这部分往往都被计入其他应收款-股东个人,最终形成大额的往来款,年末也无法消化,甚至持续几年。
债务重组属于企业重组业务的一种类型。多数情况下是因为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相关债务,经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对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作出让步。
本案是一起违法人员操纵空壳商贸企业对外虚开的典型案例。涉案违法企业将制造业实体企业作为“销售”对象,高频次、大额度地对外多次虚开“螺纹钢”等品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
近日,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孟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涉案企业骗取的549万元出口退税款依法予以追缴。
在虚开发票的类型中,最为典型的一种就是偷梁换柱,买的是A产品,没有任何加工程序,卖出去的变成了B产品,A产品需要交税(消费税和关税),B产品不需要交税,通过偷换开票品类的方式直接偷逃税。
平台企业还涉及到一种特殊行业——运输,运输平台企业对经济的渗透虽然不及餐饮等行业,但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存在的收入确认问题,发票开具及增值税问题亟待解决和规范。
对于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大部分企业财税人员都知道,取得利息收入需要纳税。而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因为种种情况未收利息,就“顺理成章”地不做税务处理。殊不知,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如果处理不当,会出现一些涉税风险。
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但是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以及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税收征管法未进一步明确,在“广州德发案”中,税企双方对上述问题产生争议,案例经过如下。
如果是首次装修的话需要核算为使用权资产,这项费用是使租赁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由甲公司承担的费用,发票也是开具给甲公司。如果是后期的二次装修,后续租期不长的,可以简化,考虑使用以前通常使用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在递延所得税计提方面实际与职工教育经费方面有类似的特征,即这类费用的计提,最后使用时间不确定,不少企业存在只计提,不使用的问题,或者使用与计提额相比,很小。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章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予刑罚。
本案是一起石料开采企业通过账外经营方式偷逃税款的典型案件。违法人员采用设立经营部虚假经营,以及利用亲属、员工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取销售款项的手法,检查期内隐匿多笔运营收入,偷逃大量税款,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代表性,并且扰乱了石料生产行业税收经济秩序。
建筑行业中挂靠施工现象屡见不鲜,是对于一些包工头性质的个人或者资质较低的建筑公司借用资质去中标、签合同,实际施工由该挂靠方负责实施的一种施工模式。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雪出售伪造、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行为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为其可能判处的财产刑的执行提供了财产保证,可酌情从轻处罚。
清单印发前,企业可依据税务有关管理规定,先行按照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享受相关国内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印发后,如企业未被列入清单,应按规定补缴已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款。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轻,对其可从轻处罚。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是认定劳动合同终止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前提。新农合养老保险金属于地方政府政策性补贴,不同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故不宜确认劳动合同终止或认定为劳务关系。
笔者提醒,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了要注意是否满足简易计税的条件,同时还要注意,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个股权转让标的同时或先后签订多份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等内容不一致,多份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应根据个案证据、查明的事实加以判断。如果根据相关证据可以判断一份合同系对另一份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两份均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应认定两份合同均为有效,采信变更后的股权转让合同。如果不是合同变更,则应根据案件的证据情况,判断哪一份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采信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
承债式股权转让,就是股权收购方与股权转让方通过协议约定,在某一时间节点以前被投资企业的债务由原股东偿还,以保障新股东规避被投资企业可能存在的隐性债务风险。
随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普及,居民个人的纳税意识也日益增强。正所谓“挣得少愁钱,挣得多愁税”。无论影视明星还是网络直播,无论公司老板还是高薪雇员,这种“愁”充斥着很多人的内心。
在批发业中,经常有这样一些合作,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只约定产品的品名金额,但不约定数量,因此合同的总金额只有履行完了才知道,那么印花税该如何缴纳?
企业成立不足一周就卖出了几十个品牌的数十辆轿车;一辆市场价550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开票售价竟然只有35万元……企业一连串奇怪经营行为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
继范冰冰、郑爽、薇娅、雪梨等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偷税案查处以后,税务机关籍借税收大数据云平台,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真正做到有违法要追究,严把税收征管最后关口,严厉打击拒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拒不补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本院认为: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聂某作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龙、周某杜作为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中聂某虚开税款数额巨大、高某龙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对三人依法均应予以惩处。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本院认为,上诉人艾麦江·某某某、王某4、霍某虎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伙同其他公司和个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总之,委托进口在方便了货主的同时也给货主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相关企业和人员在选择此种方式进口时务必谨慎小心,防止涉嫌走私犯罪受到处罚遭受损失。
目前,基础设施REITs的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可以通过份额转让的形式实现退出。也因此,如果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存在增值情况,将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企业经营行为决定了其收入、成本和费用,自然也就决定了财务结果:利润与现金流,对税务机关来讲,交税的结果也就自然决定。但在经营行为和财税结果中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关键点——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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