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涉案违法人员的违法手段并不复杂,但由于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具有范围小、交易细节知情人少等特点,因此,此类隐匿收入的违法行为一般隐蔽性强、不易识别,税收监管具有一定难度。
在财务核算方面,报告期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垫付的员工薪酬和费用已全部入账,报表项目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列示真实、准确、完整,账务处理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要求,且公司已足额纳税并代扣代缴了员工个人所得税,亦不存在税务风险。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均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均能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企业要努力自身的纳税遵从意识,如实记录财务信息,合理规划业务流程与设计组织架构,利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地实现企业综合税负的降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付某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天津ZT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顾某芬、李某伟的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B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孙某作为A公司、B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姚某、程某、仲某、顾某等人结伙,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姚某、程某、仲某、顾某犯虚开发票罪罪名均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SY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被告人钱某洁作为SY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涉及知识产权、科技人员、高新收入、成果转化等多方面要求的系统性工作,牵涉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申请过程的合规性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1、孙某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惩处。王某1、孙某奎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位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院认为,被告人郁某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江苏DL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被告人吴某堆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直播带货者因存在供货企业认可的主播而得以合作,进而基本确认直播带货者与主播之间的基本的固定关系。确认了这层基本关系,也就基本确认了税收归属关系。
年底将近,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年终奖发放环节,与员工们的高涨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板们乌云密布的眉头,而随着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的到期,这朵乌云在今年显得尤其凝重。
被告人李某瑞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洪某莉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让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华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名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盖在大城县某公司与唐山市某公司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王某在大城县某公司与唐山市某公司无实际货物交易、河北某公司与山东某公司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居间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伦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伦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上诉人楚某林、原审被告人申某青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建立葫芦岛林佳盛景物资销售有限公司后,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抚铝公司、被告人高某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单位抚铝公司、被告人高某巍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两种不同的业务谈判思路下合同通常会如何约定,并给出境内企业计算需代扣代缴的税款的计算过程及合同优化建议,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
有的企业认为,移动收款避免了企业控制大量现金,此外移动支付账户信息无法通过银行查询,无论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还是调取银行账户信息,都很难发现企业的账外收入。本案无疑是对此种想法的警示。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楼某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楼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正确,量刑情节及建议适当。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君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刘某君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刘某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玉环县YP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被告人骆某叶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被告人张某民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税额为1782782.8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民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康美案的落地,受震动和影响最大的无疑是独董群体了,一同受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的巨额处罚几乎被忽视。业内人士多多少少存在一种对独董巨大风险和赔偿责任的同情,认为以如此低的薪酬承担如此巨大的责任,得不偿失。
被告单位TC公司、QY公司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TC公司、QY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庄某霞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PQ家具有限公司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告人魏某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李某帅为被告单位介绍虚开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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