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目前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迅速增加,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涉税违法案件逐渐增多。因此建立健全行业税收预警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监管十分必要。
被告人耿某成、李某榜、李某平、余某福、何某模、何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何某、李某平、李某榜、耿某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为329546.8元,余某福、何某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为159709.2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共同犯罪。
房地产代建是由拥有土地的委托方发起诉求,由拥有项目开发建设经验的专业代建方承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建立合作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盈利的一种合作开发模式。
部分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不熟悉,存在对跨市跨省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未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或者收到预收款时未预缴税款的情形。
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且已缴纳消费税税款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以自采未税产品和外购已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准予扣减已单独核算的已税产品购进金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取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对于日常经营中出现的不合规税务处理,不少大企业总认为属于“行业惯例”,没有找到税务风险产生的真正原因,更没有真正下力气解决,导致一些税务风险长期存在。
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由于业务种类繁多,业务量巨大,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工作,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当遇到股票过户增值税处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坦诚地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切忌仅凭主观理解盲目适用政策,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
民法中的抵消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目的是使双方债权按照抵消数额而消灭。本案中,通澳公司拖欠的是原告的税款,而万事通公司拖欠的是通澳公司应缴税款的数额。
被告人汤某文以抵扣税款为目的,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显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予科刑。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终结,是对全年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财税处理进行全面的自查,应恪守国家相关规定,查漏补缺及时做好差错更正。
对于其上下游企业而言,“自证清白”的关键在于证实液化气/天然气销售业务/运输业务的真实性(事实层面)并正确阐释增值税抵扣原理(法律层面),才能说服司法机关摆脱“虚开”的偏见,作出有利的判决。
一个住宅项目中的精装合同,可能存在洋房(假设非普通)的装修标准显著高于高层(假设普通)。若签为一个合同,则只能按建筑面积分摊成本,若签署为独立的两个合同,则存在沟通成本直接归属的可能性。
关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表达口径往往并不一致。对于多业态经营的地产公司而言,除了住宅可以作为企业的主营业务之外,类似于酒店、公寓这种类型的业态产品,其实也可以囊括至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内。
被告刘某某作为陕西XX煤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在明知陕西XX煤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与府谷县XX煤矿有限公司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仍接受府谷县XX煤矿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税收征管制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成立。
根据依法行政“有错必纠”原则,对于错误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须予以纠正。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也会遇到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的情况。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出口退税制度是国际通行惯例,制度设立初衷为保证出口货物以零税负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原则上只要供货方有真实的货物销售,外贸企业有真实的货物出口,并承担了进项增值税负,对于所出口货物就可以获得退税的优惠。
不论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税,还是纳税人缴纳税款,都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其征收任何税收。
增值税上不用视同销售贷款服务,没有增值税的风险。但是由于属于关联交易,个人所得税上存在征收20%利息个税的风险。
主观故意是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观故意,则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共同犯罪中需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房地产企业除需遵循一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外,还需关注哪些特殊事项?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风险就难以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在业务外包模式下,自灵活用工平台承揽业务后,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灵活用工平台开具服务费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实际用工企业。
纳税人应注重加强日常管理,通过选择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强化采购环节发票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等方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开发票,促进自身的健康良好发展。
跨境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不管是前期确定股权转让类型、计税基础,还是后期缴纳税款时的汇率影响等问题,都对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总体上说,当前有很多种经济业态,在用车方面企业有多种选择,公司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财务要做的就是对每一种处理的风险利弊进行权衡,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截至目前,99%以上为业务简单的基层工会。在满足管理需求的前提下,考虑到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基础、会计人员接受程度,对基层工会会计处理和报表进行简化,力求在科目设置上做到简单易行、方便操作。
税务律师既可以担任企业的税务顾问,参与企业税务合规制度建设,针对企业各环节涉税处理提供答疑和培训,协助企业强化税务合规管理体系,也可以在税务合规风险爆发后,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税务行政、司法程序。
被告人许某林、王某飞、孙**利用他人身份注册空壳企业,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他人,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许某林王某飞利用相同手段非法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均应予惩处。
虚构交易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虚构交易款项的支付。既然是虚假支付,那么款项最终还要以各种形式回流到资金的实际提供者,形成相反的资金流向。这里反向的资金流动就是所谓的资金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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