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为积极推进我市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企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征收申报工作,实行税务部门对社保费全责征收是市局近期努力推进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社保费征管改革的必有途径。
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按实清算。对确实需要核定征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地要严格按照国税发[2010]53号文件的规定来执行,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发放给员工的葡萄酒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此业务不属于视同销售得情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行业分为纳税人产品行业和税源监控行业两种。纳税人产品行业是指按国民经济行业标准对其小类进行细化划分的纳税人经济类别。税源监控行业是根据行业税源管理需要对纳税人产品行业进行重新归并的纳税人税源管理类别。
规程指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机关为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和市局直属税务分局(下称审批机关)。各级税务机关办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备案以及相应的后续管理工作,适用该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结合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90号),特制定《宁波市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经研究,茶叶做青环境控制设备属于“农机产品”中“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茶叶机械”,可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甬财税函[2008]2号)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将企业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到企业投资者个人名下的,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废止。
个体工商户领购新发票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已使用发票的开票销售额进行审核。为方便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3个月为期限,对其发票开具销售额进行审核。对已经审核的发票在其已开具发票存根联上签字或盖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超过标准月份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在这次简并票种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使用手工发票。
对未建成房屋项目连带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以交易合同的价格总额(含“地价”)作为计税依据,视为房屋买卖,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文件规定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各地退税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企业出口的海关代码前8位为510820119(精梳山羊绒)和从安徽省安庆地区(供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前4位为3408)收购的服装、纺织品(海关税则号为58、61、62、87章)等货物的退(免)税审核工作。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清算的,代理人在申报清算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附送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的授权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总分机构企业管理办法的分支机构企业,不属汇算清缴范围,不需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对暂时硬件不具备条件的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纸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进行汇总申报的,从2010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使用市局公布的年报软件申报;并把打印出的纸质报表,盖上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与附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报送的纸质报表与电子申报中的数据应一致。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事先备案的管理办法,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管理办法。
各地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的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等简明、醒目的形式进行全文公开。二是积极利用当地媒体、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
要重视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学习,使相关人员熟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提高案件查处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年度申报时,纳税人如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把其50%的所得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8行“减税所得-其他”;5%的税率优惠仍填入年报附表5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资金审核及拨付。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完成后,市财政局行文下达补助资金文件。申请企业向属地财政局申拨补助奖励资金。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9]58号)文件精神,切实有效推进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现将《宁波市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照《通知》中所列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做得不到位的,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下级单位受上级部门委托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应使用上级部门下发的非税收入票据。实际工作中确有困难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方可使用往来款票据代为收取,款项上缴后由上级单位开具非税统一票据,但两者数额不得有差异。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应税收入额为收入总额减除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对经济适用房、廉价房、村民拆迁安置房等实行政府指导价且增值率明显低于土地增值税起征点的项目,经纳税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余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按规定先实行预征,待符合清算条件时再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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