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暂时硬件不具备条件的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纸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进行汇总申报的,从2010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使用市局公布的年报软件申报;并把打印出的纸质报表,盖上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与附报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报送的纸质报表与电子申报中的数据应一致。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事先备案的管理办法,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等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管理办法。
各地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的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等简明、醒目的形式进行全文公开。二是积极利用当地媒体、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
要重视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学习,使相关人员熟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提高案件查处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年度申报时,纳税人如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把其50%的所得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8行“减税所得-其他”;5%的税率优惠仍填入年报附表5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资金审核及拨付。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完成后,市财政局行文下达补助资金文件。申请企业向属地财政局申拨补助奖励资金。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9]58号)文件精神,切实有效推进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现将《宁波市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照《通知》中所列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做得不到位的,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下级单位受上级部门委托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应使用上级部门下发的非税收入票据。实际工作中确有困难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方可使用往来款票据代为收取,款项上缴后由上级单位开具非税统一票据,但两者数额不得有差异。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应税收入额为收入总额减除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对经济适用房、廉价房、村民拆迁安置房等实行政府指导价且增值率明显低于土地增值税起征点的项目,经纳税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余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按规定先实行预征,待符合清算条件时再进行结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1号)的有关精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对本级机关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前期清理工作中尚未得到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企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应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即: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税收优惠政策在2009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果企业中上述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属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甬国税发[2006]160号)第四条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比照财税[2008]176号第二条规定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管理办法,纳税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选择自行汇缴或委托税务代理两种方式。各级税务部门一律不得用行政手段强制纳税人必须选择税务代理方式。
外贸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料件后,对海关已经实行电子化管理的来料加工业务,企业凭海关核发手册号的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打印件)和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报表》,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对企业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标准内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夏季清凉饮料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暂不征税;对企业超过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标准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夏季清凉饮料费以及其它以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名目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均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各地要认真执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地税一[2008]91号)文件。同时要加大服务业相关财税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把对服务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纳税人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审批权限:企业年度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由各县(市)区局、市属各直属分局审批;300万元以上和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报市局审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执法机关、评估机构、市产权交易中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市财政、审计、监察、公共资源交管办等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或投诉事项。
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的研究开发费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县(市)、区的,企业按照市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同一县(市)、区的,企业按照县(市)、区税务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费。
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商贸企业认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商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认定为增值税暂认定一般纳税人。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加强与金库的收入对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并在发现当月调整账表,以确保2009年度各类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及时、完整地编报,确保各类报表数据准确、规范、统一。
《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由市局统一监制,发票代码为23302**00500,采用彩色纤维+无色荧光纤维无碳纸印制,联式为二联,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发票规格为190mm*127mm。发票工本费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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