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现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二批)发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38717.html

2020-09-02

宁波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38716.html

2020-09-01

宁波市法规

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为宁波市代码3302,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138632.html

2020-08-31

宁波市法规

本目录自2020年9月15日起施行,原《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133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68689.html

2020-08-13

宁波市法规

在确保产业和能效水平先进性、企业和地方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市级层面采取多种措施,对高能耗“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项目实行能耗统筹平衡,且在开展能权交易试点中给予价格政策倾斜。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46122.html

2020-07-31

宁波市法规

对于税务机关依法参与破产程序,税收债权未获完全清偿但已被法院宣告破产并依法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纳税人,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https://www.shui5.cn/article/da/141727.html

2020-07-17

宁波市法规

已经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1285.html

2020-07-17

宁波市法规

我局将结合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立法等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向税务总局反映,建议能适时考虑调整有关税收政策,出台更多针对性强的优惠政策,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强市场内在活力,并按规定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72837.html

2020-07-07

宁波市法规

纳税人已依法享受除困难减免外的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性优惠的,可叠加享受本条前三项的困难减免政策。纳税人同时符合不同条件的困难减免政策的,可择一从高享受。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37455.html

2020-06-05

宁波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19]356号)规定,为统一区域处罚标准,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申报、发票类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统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36668.html

2020-04-30

宁波市法规

自2020年4月1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36183.html

2020-04-01

宁波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36123.html

2020-03-31

宁波市法规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妥善保管该特快专递的寄件凭据,以备核查。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36122.html

2020-03-31

宁波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23169.html

2020-03-30

宁波市法规

围绕税收治理,提升法治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的税收治理模式,稳步推进信息整合共享与开放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税收治理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的科技化、综合性和系统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135980.html

2020-03-23

宁波市法规

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f9/168686.html

2020-03-13

宁波市法规

积极促进稳就业。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税收数据分析企业用工数量变化,为稳就业提供参考。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35838.html

2020-03-10

宁波市法规

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各地要坚持疫情防控优先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项疫情防控经费补助政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对疫情防控、救治等所需的医疗卫生经费,以专项资金等方式予以重点保障。年初疫情防控经费预算安排不足的,要及时调整增加预算安排。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24568.html

2020-03-09

宁波市法规

为不影响出口企业的正常退税申报,自2020年3月9日起,出口企业请使用升级后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升级后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分别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8版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18版。

https://www.shui5.cn/article/ad/135729.html

2020-03-09

宁波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关于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11号)精神。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135648.html

2020-03-06

宁波市法规

在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的同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作相应调整,3月10日前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浙里办”AP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暂缓社保关系大市外转移、社保账户变更、合并或清算等业务的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35587.html

2020-03-02

宁波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36024.html

2020-02-20

宁波市法规

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理由等信息,承诺延期缴费的期限,当场告知办理结果。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通过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非接触式”方式递交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35362.html

2020-02-20

宁波市法规

加强外地员工返岗组织。鼓励各地和企业加强与外来员工输出地的对接,用“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甬。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机构联动外地相关机构,按镇乡(街道)“打包”组合包车接送外地员工,对接送中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5311.html

2020-02-18

宁波市法规

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21323.html

2020-02-17

宁波市法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发挥货物和劳务税在疫情防控中的税收救济作用。现以即问即答形式编写了货物和劳务税业务专辑,以便纳税人精准理解相关抗疫政策及服务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实贡献税务力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35076.html

2020-02-07

宁波市法规

对于防疫产品应急需求,给予专项优惠利率支持,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室少再低30%,贷款利率在3%以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134992.html

2020-02-04

宁波市法规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只要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即可。因疫情的爆发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发生较大损失的,需要纳税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上作出承诺,无需再提供其他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35024.html

2020-02-04

宁波市法规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35027.html

2020-02-03

宁波市法规

一般贸易条件下进口货物,收货人可通过提前申报方式向各隶属海关预约快速通关,用于防治疫情的涉证医用物资,企业可向药监局申请书面证明,说明电子证书后补,各隶属海关应凭此证明先予放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40193.html

2020-01-26

宁波市法规

为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征缴成本,决定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由目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征期。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34964.html

2020-01-23

宁波市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