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除了非营利组织,其他单位的不征税收入孳生的利息均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根据国税函[2009]255号文件第五条 “除国家明确规定实行审批管理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 的规定,我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要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关于委托国税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相关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税]发[2013]725号)要求,国税部门在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时须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规范(试行)》。
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对国税机关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问政于纳税人,广泛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发布,欢迎广大纳税人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为加强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房地产估价机构综合素质,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你县《关于重新界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区域的请示》(中宁政发[2013]1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分为三个地段等级,具体为:一、一等地段,每平方米税额6元。范围为县城区域:东至东二环路以西,西至西二环路以东,南至109复线以北,北至黄河边界以南。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地税机关可参照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国税机关核定定额明显偏低的,应积极与同级国税机关协商进行定额调整,若有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自行核定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同意对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涉及的3宗5636.83平方米(宁夏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用地1宗359.96平方米,宁夏秦腔剧团用地1宗2075.09平方米,银川剧院用地1宗3201.78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权属转移所发生的契税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
为确保国家对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运输的个体户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纳入试点范围的我委各监管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充分掌握税改政策的发展方向、要点和操作运用,用科学详实的测试方案进行测试和精细分析,准确把握“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变化。
你市《关于重新界定青铜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请示》(青政发[2013]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分为四个地段等级,具体为:一、一等地段,每平方米税额6元。范围为市区:东至滨河大道,南至唐源街南500米和南规划路,西至109国道、小邵路西500米内,北至大古铁路。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宁夏地方税务局管辖的建筑、房地产行业试点推广网络发票。自2013年10月1日起,宁夏地方税务局管辖的建筑、房地产行业停止使用建筑业、销售不动产手工填开式发票和计算机套打发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为全面实行营改增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对企业进出口货物给予0.03元人民币/美元的运费补助;对依托自有仓储设施开展仓单质押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物流企业,按照年融资服务金额的1‰给予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资金由同级地方财政负担。
主管国税机关应辅导上述试点纳税人于2013年8月1日前填写并报送《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同时附列由地税部门出具的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相关文书和税收优惠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进行开具。领用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
鼓励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意见》之二十五条)。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加强电煤供应保障。神华宁煤集团为全区应急电煤供应主体,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煤电企业对接签署电煤供应合同,优先保障区内发电企业。煤电双方要严格执行电煤合同,确保合同兑现。
对纳税人在自治区境内跨市县(包括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部门的管辖范围,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除特殊情况外,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各基金会接到年检通知后,根据年检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2012年工作做出总结,对2013年工作做出计划,并于 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书和审计报告的网上申报工作,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基金会可从网上下载成纸制文件,并准备下列资料。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你公司《免税申请书》(宁东字[2012]第0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对你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房产税166918.86元、土地使用税199898元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
同意对你公司依法拍得的青铜峡市树新林场第二葡萄基地林地使用权过户中需缴纳的契税予以免征,并减免过户中涉及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免征手续。
自2013年1月1日以后,由各地税务局管辖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到外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2012-12...
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全区个体工商户(含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不含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20000元/月/收入。
发票换版工作自2012年10月份开始,新、旧版发票交叉使用至2013年3月31日,2013年4月1日起,除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保留的发票可继续使用外,其他旧版发票全部作废,停止使用。
报来《关于落实自治区信访综合楼股权回购免税的请示》(宁政机发[2012]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对宁夏金佰隆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自治区信访综合楼股权投资收益945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免征手续。
同意对你公司446.09亩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变更为出让工业用地涉及契税予以免征,201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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