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青岛市辖区内纳税人跨区(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适用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15771.html

2017-10-30

青岛市法规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之间传递,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之间均要实时共享相关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19349.html

2017-10-30

青岛市法规

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减少小微企业报表报送次数。进一步扩展征管电子档案的采集范围,扩大涉税资料的复用项目,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20825.html

2017-10-20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印制且未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除外,下同)可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纳税人应在2018年1月15日以前,将尚未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115401.html

2017-10-11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应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列资料。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或者报送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补正报送。对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的纳税人、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表,或者拒绝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114947.html

2017-09-30

青岛市法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114436.html

2017-08-22

青岛市法规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73279.html

2017-08-10

青岛市法规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21号)的要求,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局结合实际,对2015年印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指南的通知》(青国税函〔2015〕261号)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指南的通知》(青国税函〔2015〕261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13499.html

2017-07-27

青岛市法规

同城通办指的是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本一览表业务内容时,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选择全市范围内的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暂不含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按照业务要求受理后,对即办事项进行即时办结,对流转业务实行受理转办,纳税人提交的纸质资料经电子档案系统扫描后就地归档。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13329.html

2017-07-19

青岛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96号),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税务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了21个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分别以四种形式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双方共享共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13137.html

2017-07-06

青岛市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13136.html

2017-06-28

青岛市法规

老项目的开发商品办理产权证后再直接对外销售(不包含自用转为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开发商品),属于不改变开发商品的属性,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12790.html

2017-06-27

青岛市法规

税优识别码是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避免纳税人重复购买税优商业保险产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112675.html

2017-06-21

青岛市法规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其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加转让环节税金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12674.html

2017-06-19

青岛市法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征科处转报资料,由征科处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市局征科处收到转报材料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并及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12724.html

2017-06-12

青岛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12477.html

2017-06-12

青岛市法规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进行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12203.html

2017-05-25

青岛市法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一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建筑业相关税收规定。为便于广大建筑业纳税人更好的掌握营改增政策,我们对建筑服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整合,制订了青岛市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11943.html

2017-05-15

青岛市法规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应按照《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进行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111949.html

2017-05-09

青岛市法规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我市对自然人出租房屋、出售住房,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对自然人临时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申请开具发票的,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上述项目之外的所得,在申请开具发票环节,不再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11432.html

2017-04-13

青岛市法规

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相关内容做了大幅修订和补充,并制订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关联申报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111305.html

2017-04-10

青岛市法规

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相关内容做了大幅修订和补充,并制订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关联申报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11241.html

2017-04-06

青岛市法规

因总局系统升级原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目前仍无法进行申报,预计将于4月中下旬受理享受上述优惠纳税人的年度所得税申报,具体时间将在我局官网另行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11240.html

2017-04-01

青岛市法规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其中40%部分向地税部门缴纳,60%部分由各单位按月拨付本单位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比例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11108.html

2017-03-25

青岛市法规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19634.html

2017-03-01

青岛市法规

为进一步做好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税务总局优化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部分功能,主要为:纳税人端新增“回退”按钮,征期内纳税人误点“已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跳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点击按钮后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10669.html

2017-03-01

青岛市法规

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创业成本,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在全市推行个体工商户当场申报、当场发照简易登记模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19633.html

2017-02-28

青岛市法规

本次升级的主要内容为:纳税人端新增“回退”按钮,征期内点击“已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点击按钮后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110632.html

2017-02-27

青岛市法规

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含查账征收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8e/110524.html

2017-02-16

青岛市法规

支持名优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名牌产品、“两型产品”供需对接,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业务,支持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船舶、直升机等生产企业提供优质产品。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41726.html

2017-02-04

青岛市法规

自然人首次转让已购公有住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自建住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转让其他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10561.html

2017-01-24

青岛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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