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其它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时,应严格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办法的公告》(青岛国税公告[20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在付款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中应列明所购蔬菜的详细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申报工作应由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依照相关规定自行实施。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受理、审核和提出处理结论,不得代为纳税人实施清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有关规定,经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等单位(名单附后)具有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举报中心应当通过地税网站、地税公报、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与检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检举事项处理程序,公布税务违法行为检举受理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设立检举接待室,为检举人提供便利条件。
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就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各项所得合并计算,凡超过12万元的,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在网上办理自行申报手续。
对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8]100号)第七条规定的开发企业,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九十日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补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历年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是注税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按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含安装合同、设计制作等合同)开具《证明》。一份《证明》只对应一份合同,不同合同应分别开具《证明》。
减免税分为备案类和审批类。备案类是指纳税人根据规定在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享受的减免税;审批类是指纳税人根据规定在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进行资格认定审批后享受的减免税。
减免税分为备案类和审批类。备案类是指纳税人根据规定在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享受的减免税;审批类是指纳税人根据规定在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进行资格认定审批后享受的减免税。
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地产,应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据实清算。对既不能提供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为计税价格乘以核定征收率,具体核定征收率见附件《存量房地产转让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收率明细表》。
对未按规定报送会计核算软件的或报送的内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告知纳税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对不按要求备案或进行虚假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2011年9月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后,原《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不能满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现对其进行修改。各单位从2011年10月份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见附件)。
采用重置成本评估方式的,纳税人须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重置成本评估报告,且须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方可按评估的重置成本确认扣除项目金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后,应同时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利、地税部门应认真落实停征政策,避免向企业重复征收。同时,做好以往欠缴资金的清欠工作,7月1日以后清欠清缴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计入原“103044602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科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情报或保卫部门向各级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时,所遵守的程序及要求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配合外来涉税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53号,以下简称《涉税调查取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存在各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能不同的情况,“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三种所得项目而时,表中的列“费用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内容由原来的自动带出自动计算修改为手工录入,并且以上各列之间没有逻辑计算关系。
“预收款收据”由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监制。我市各级地税部门负责对“预收款收据”的领购、发放、使用等管理,并负责对其真实情况进行鉴定。
我们的税收风险识别包括从区域、税种、行业以及变动趋势等维度进行税收风险的宏观识别,也包括从具体纳税人的收入、抵免以及发票使用等维度进行税收风险微观识别。我们建立了静态(信用)、动态(监控)信息相集合的风险特征库和指标集。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认真填写申报模板,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如遇当期有人员增减,请务必对纳税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对一辆出租车只有一个驾驶员持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运营取得的收入,按每车每月10元的标准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车两证(及多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运营收入,按每车每月15元的标准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由于目前我市地税部门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系统需开通、调试等原因,缴纳人在8月份申报期无需进行水利建设基金申报缴纳。在9月份申报期内对所属期为7月、8月两个月应缴纳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合并进行申报缴纳。
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国税机关确定的按次(日)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需缴纳税款。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人,在一个纳税申报期间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缴纳税款。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修订为《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分为拾元、伍拾元2种面额,发票代码分别为13702XX50313、13702XX50323,规格为213 mm×77mm。联次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和兑奖联,为有奖发票。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愿公开的事项。
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清楚的基础上,确认其利润分配数额,并于收到被投资企业上列资料之日起15日内,在《企业利润分配证明单》上盖章后返还被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青岛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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