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制定印发的《办法》,是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范,各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工作,进一步提高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质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44538.html

2010-03-31

青岛市法规

企业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完成以后,应当依据年度申报中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2010年季度预缴申报。对已经按照2009年第四季度预缴数据在2010年1季度预缴申报时减计所得的企业,如果与2009年度申报数据不一致且不再符合减计所得条件的,自2010年第2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起,不得减计所得,年度终了后,再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44332.html

2010-03-29

青岛市法规

《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的概念与以往相比发生了重要变化,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超过标准的次月(季)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44333.html

2010-03-22

青岛市法规

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44301.html

2010-03-15

青岛市法规

为配合全市国税系统完善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工作,市局经过征求各单位意见,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58200.html

2010-03-15

青岛市法规

离休干部的医疗经费按年度单独筹集。参加市级医疗统筹的属一、二类医疗照顾对象的离休干部(以下简称一、二类保健待遇人员),2010年按每人每年18028元标准筹集离休医疗统筹费,以后每年按12%的比例调增。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84177.html

2010-03-01

青岛市法规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季末的次月15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办理退(免)税申报,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以及免税申报电子数据。当期出口为零的也必须进行退(免)税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42169.html

2010-02-21

青岛市法规

对个体工商户2009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除纳税人申报的应税销售额外,还应该包括其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或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大于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的差额;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纳税人2009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除依据纳税人申报的应税销售额外,还应参考2009年网络发票开票金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名单(见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44322.html

2010-02-12

青岛市法规

根据管理权限的规定,对经青岛市级(含市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各区(市)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同意后上报市主管税务机关,青岛市财政局会同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对经青岛市级以下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各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主管税务机关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134225.html

2010-02-10

青岛市法规

依据青国税发[2013]151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通知,本法规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68730.html

2010-01-28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67727.html

2010-01-28

青岛市法规

凡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廉租住房,其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比照《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84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即廉租住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150267.html

2010-01-27

青岛市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省局有关核定征收的规定,对部分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从事商业经营的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5%。律师行业按照《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8〕74号)文件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43720.html

2010-01-26

青岛市法规

各局发生《通知》第六条所述情形(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重新定性的,层报材料除《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上报案例调查情况报告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67704.html

2010-01-25

青岛市法规

转让限售股的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清算时,应由专人负责按规定对纳税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相关退库手续,按照一人一档及时归档。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52761.html

2010-01-20

青岛市法规

2009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各项配套政策出台较为集中的一年,对本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主管基层局要从确保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确保所得税收入应收尽收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汇算清缴工作,本着依法汇缴保收入、落实政策保调控、堵塞漏洞促征管的原则,切实抓好汇缴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43657.html

2010-01-15

青岛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42521.html

2010-01-15

青岛市法规

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告》(青政发[2009]40号)精神,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下称河维费)减半征收政策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43923.html

2010-01-14

青岛市法规

新设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一联、有奖),后五位分类代码为00102;发票规格为76MM*177MM;采用水印纸印制;发票包装为每卷100份;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发售价格设定为8元/卷;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67722.html

2010-01-07

青岛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规定“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代开发票货运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退税之前,因代开货物运输发票而缴纳的税款不予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43509.html

2010-01-05

青岛市法规

市局于今年8月份下发了《关于发布我局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03-2007年)清理结果的通知》(青地税发[2008]128号),对2003年至2007年自行制定的20件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予以发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61871.html

2009-12-30

青岛市法规

征收管理中,各单位要按照征管系统中的新增核对功能,加强审核,严格审核《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价格证明上的开具时间,准确确定适用税率;严格比对《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车辆合格证明上的技术参数,准确界定减征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67850.html

2009-12-30

青岛市法规

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完成的好坏,事关成品油费税改革的成败。各单位要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成品油企业的税收管理,确保落实各项政策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67703.html

2009-12-30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如需了解具体推广应用事项,可分别登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qd-n-tax.gov.cn/)、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Qdds.net)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索取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宣传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167711.html

2009-12-29

青岛市法规

个人办理售房免税手续时,购房合同的时间与售房合同的时间须在一年之内。纳税人办理售房免税手续时必需提供新购住房的房产证;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在出售住房时先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取得新购房的房产证后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58449.html

2009-12-28

青岛市法规

商业零售业以外的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具体情况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42331.html

2009-12-25

青岛市法规

各基层局也应自行组织开展监控工作,将短期内购票量激增、购票量与申报数额比对异常和长期未缴销等情况纳入税源管理部门日常监控评估的范围,切实堵漏增收、防范风险。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67702.html

2009-12-25

青岛市法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发票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信息管税”的思路下,充分采集发票开具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显的尤为重要。而我局现有的发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不适应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收征管工作质效的提升。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53524.html

2009-12-22

青岛市法规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自行打印《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可不再使用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带有发票监制章的《青岛市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以下简称“销货清单”)。纳税人已领购尚未使用的“销货清单”,可继续使用完毕。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43573.html

2009-12-18

青岛市法规

转入纳税评估工作程序的企业,管理环节应按照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案头分析要根据第三方信息和企业财务相关报表分析确定疑点,根据疑点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不能排除疑点的,进行实地核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67700.html

2009-12-16

青岛市法规

税务登记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是否完整,资料不完整的退回纳税人补充资料;提供完整的,税务登记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制作受理回执交纳税人,并及时将《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及相关附报资料转至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已成立专业化审核审批机构的,可转至审核科)。对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的,应将《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及提供的资料转至税政法规部门国际税收管理岗。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53175.html

2009-12-14

青岛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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