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经过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报市局流转税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43148.html

2006-01-23

青岛市法规

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收入比对工作,对增值税纳税人要同使用的发票、增值税申报的收入比对,非增值税纳税人要同地税申报收入比对,对发现因少申报收入而漏交税款应及时通知企业补缴,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坚决杜绝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有效的防止税款流失。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44281.html

2006-01-18

青岛市法规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已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单位在发售时,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增值税电脑版普通发票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1754号,相关文件见附件4)收取发票工本费,并作好收费公示。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57335.html

2006-01-10

青岛市法规

专项经济鉴定证明或鉴定意见书。凡申请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纳税人均应报送由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经济鉴定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167804.html

2005-12-31

青岛市法规

为了方便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市局确定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时只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167513.html

2005-12-31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计算的利润,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利润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因此正确的财务会计核算是加强税基管理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67801.html

2005-12-28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本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必须依据第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每次领购专用发票的数量一律不得超过25份。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43147.html

2005-12-27

青岛市法规

对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符合《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建筑业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起,可按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54677.html

2005-12-27

青岛市法规

定率征收即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纳税人在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正常核算,或根据其生产经营要素能够测算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一般盈利情况,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a3/150259.html

2005-12-26

青岛市法规

为加强后续管理,掌握和了解财产损失扣除情况,对纳税人自行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纳税人应参照《企业财产损失说明报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案)表》、《企业财产损失明细表》要求的相关内容,将自行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相关情况在财务部门登记、存档、备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58439.html

2005-12-23

青岛市法规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审批表、退税申请表、变动情况表、档案转移通知书、档案袋,由市局根据总局统一规定样式印制,各局依据市局分配计划领用。其他报表,由各单位按市局规定样式,自行印制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57443.html

2005-12-22

青岛市法规

《代开发票》仅限国税机关内部领用,严禁向国税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凡带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和属于免税范围的普通发票,不得委托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代开。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67590.html

2005-12-21

青岛市法规

市教育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专用发票》的领购、发放和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并按规定对应税项目收入代征营业税及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154642.html

2005-12-20

青岛市法规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da/142547.html

2005-12-14

青岛市法规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货物运输收入按10%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33%的适用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在计算机程序调整之前,自开票纳税人预交企业所得税,暂仍按企业实际核算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167433.html

2005-12-10

青岛市法规

对非经营性单位不能提供普通发票的,需提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和所售废旧物资品名、数量、废旧物资来源等情况说明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税务资料,经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方能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57433.html

2005-11-28

青岛市法规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造成事故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咨询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55/145096.html

2005-11-25

青岛市法规

外来施工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劳务发生地和房地产项目公司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可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申请领购行业性发票或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67478.html

2005-11-24

青岛市法规

《通知》第四条中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房产原值,由纳税人持合法、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书(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房产原值认定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54674.html

2005-11-24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实行查账征收管理的纳税人,按季度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核定征收管理的纳税人,按年度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67510.html

2005-11-24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备案。主管地税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申报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登记减免税管理台账,整理资料档案,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67508.html

2005-11-24

青岛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是适应车辆购置税自2005年起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的要求,规范执法和强化管理的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旧图册的衔接工作,适时收缴旧图册、发放使用新图册,确保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157442.html

2005-11-17

青岛市法规

各级地税机关均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全系统初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https://www.shui5.cn/article/67/158436.html

2005-11-11

青岛市法规

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使用管理。本着以票控税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对未达起征点业户生产、经营需要领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限量供应最低版本的普通发票,每户每次最多限购1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67532.html

2005-11-08

青岛市法规

凡是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经营业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超经营范围经营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以及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需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均适用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f7/54203.html

2005-11-07

青岛市法规

市内四区按行政区域划分。根据房产、土地所在地区域由其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上述三税。上述规定自2006年1月1起施行。在2005年底前,有关分局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38383.html

2005-11-04

青岛市法规

为加强汽油、柴油消费税的管理,实现消费税重点税源税收征管精细化的目标,总局印发了《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油品生产企业的税收宣传,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并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开展汽油、柴油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切实做好消费税的管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42237.html

2005-10-09

青岛市法规

对企业在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的5%残值比例确定残值计算扣除折旧的,应监督企业及时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67988.html

2005-09-30

青岛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青岛海湾大桥陆上工程项目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海上工程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待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00/167435.html

2005-09-30

青岛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对组委会支付的评委评审费、钢琴伴奏劳务费等费用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依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组委会负责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67986.html

2005-09-29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征管实际,积极探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在总结各单位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67434.html

2005-09-29

青岛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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