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对组委会支付的评委评审费、钢琴伴奏劳务费等费用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依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组委会负责代扣代缴。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征管实际,积极探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在总结各单位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专用发票》为手工票,每本25份,规格为190MM×105MM,采用无碳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监制章采用大红色荧光油墨印制,发票号码采用数字喷墨防伪技术印制。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二手车发票》,并以其作为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合法凭证。
凡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款中不包括过户手续费和评估费。
出口企业按月持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征税部门申报免税。征税部门将企业提交的《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与主管退税部门开具的联次碰对审核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期货经纪公司所属营业部申请由公司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公司总部统一出具的证明,证明该营业部确属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对因夫妻离婚、房屋门牌变化、申请两证合一及房改换证(小证换大证)引起的房产变更,若是同一套房产、同时不变更产权所有人的(离婚的夫妻变更产权所有人例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变更前的时间,作为征收个人所得税五年标准的起算时间。
稳步推进,加强沟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纳税人先行试点操作,并制定业务和技术处理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业务操作,保证工作及时顺利推行到位。对扣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随时向市局有关处室汇报、沟通,及时解决、完善。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按照全国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印制;规格为190mmX103mm=40K(票样见附件),基本联次为三联: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金额版位为百元版,发票代码为13702xx46311。
符合印制冠名发票条件的单位需印制企业冠名发票时,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向主管国税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企业印制冠名发票登记表》,并提供发票票样。
牢牢抓住"必须先缴车辆购置税才准上牌照"的关键,市局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利用现有"平安税务"等工作平台,密切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制度,定期相互交换征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依据青国税发[2010]57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法规有关注销检查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起失效。
上述公式由热力产品经营企业按照公历年度内的实际经营收入计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免税收入比例证明单》(见附件)。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凭证明单确定免税收入比例,计算免税收入并办理免税事宜。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违法行为举报案件查处和奖惩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4]97号)第十八条“举报人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各单位应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保证新版发票和专用收据启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局决定在黄岛分局和胶南市地税局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凡进行试点的房地产业纳税人发生经营业务时,应按规定开具新版发票,收取定金、预收款及其他各种预收款项时,应按规定开具专用收据。其他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启用新版发票和专用收据。
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原由地税部门委托房地产交易部门代征的,继续按现行体制代征;原未建立委托代征关系的,可以建立委托代征关系,也可以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各单位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征管责任区工作制度,严格税务登记户籍管理;要对纳税人逾期半年以上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纳入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的考核。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对以上内容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采用远期信用证不能及时提供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相关逾期结汇证明材料后,在其取得核销单后再进行审核。
对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要按青国税发[2004]123号文第六条的规定,从严审核。凡企业会计核算不够健全,不能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必须符合《征管法》及市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不得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强制实行核定征收。
此前下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改进年审年检和税政审批办法的通知》(青国税发[2003]39号)等文件规定有和本文不一致的,改按本通知规定进行。
各基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应根据总局文件要求,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设置出口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调库等工作岗位,并结合岗责体系的完善,建立岗位责任制。
各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管理部门(地税)、税政法规部门(国税)负责受理审核《开具税收证明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的纳税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据实开具《税收证明》,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管理,规范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审批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收缴纳税人未使用的旧版发票和内部库存的旧版发票集中封存。凡发现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按总局办法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帐损失,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基层国税局审核后,以书面请示的形式联同企业报送资料一并上报市局审批。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5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建立重点税源跟踪管理制度。对立项项目大、投资规模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列为重点税源,做好日常管理和税源跟踪工作,严防企业偷逃税;发现企业纳税申报异常或有其他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税款安全。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不按本办法实行核定的,纳税人有权拒绝。纳税人对与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核定上有争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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