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今年逐步在使用万元版发票的企业中推行,各单位将推行企业名单上报市局,市局及时组织系统培训和安装。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167543.html

1999-03-09

青岛市法规

凡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武警(指军队和武警挂民用牌照的车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在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免税申报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67898.html

1999-02-15

青岛市法规

各基层局税政管理部门于每月15日前向市局税政处报送《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未申报情况统计表》和《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连续零负未申报情况统计表》(表样附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68034.html

1999-02-14

青岛市法规

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3号文的贯彻执行,培养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经研究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暂按10%的预计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工程项目全部完工以后,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67737.html

1999-02-13

青岛市法规

经调查落实,该集团所属的青岛市石油总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所需的成品油,由市总公司统一购进并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列支和上交成品油运杂费,因此各分公司不得再税前扣除该项运杂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68035.html

1999-02-13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67327.html

1999-01-29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48号)转发给你们。对广播电视系统向用户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3/167326.html

1999-01-29

青岛市法规

负责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案件查结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154559.html

1999-01-22

青岛市法规

纳税人应分别以下不同情况,到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税务登记的到纳税人驻地区域)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并按税务机关规定的以下期限缴纳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54557.html

1999-01-22

青岛市法规

粮食销售发票分为两种,一种供跨县、市销售粮食使用,其基本联次为五联,票面规格190mm×105mm=40开;另一种供粮食企业在本县、市范围内销售粮食以及各种粮食复制品、熟食品、副食品和适用植物油等商品时使用,其基本联次为三联,票面规格为176mm×255mm=18开。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57484.html

1999-01-18

青岛市法规

各成员企业在年度终了6个月后,不能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反馈单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有权取消该成员企业当年汇总(合并)纳税资格,并依据税收法规规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地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68036.html

1999-01-15

青岛市法规

外地企业驻青所属机构在1999年1月31日以后,未将在青发生的国税发[1998]137号所指的“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证明报送所属青岛主管税务机关的,由各局于1999年2月20日前,将应征增值税征收入库,并开具纳税证明送交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68037.html

1999-01-12

青岛市法规

对申请租住廉租住房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审核确认后自行安排解决;单位没有房源的,可以成本租金的标准向市房管局申请租赁住房并以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出租给符合租住条件的职工。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56910.html

1998-12-31

青岛市法规

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统一套印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使用该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67734.html

1998-12-29

青岛市法规

凡在全市范围内以社会力量办学形式从事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单位,收取学员的费用时应出具本专用发票。本专用发票是全市范围内从事社会力量办学的单位与付款人之间唯一合法有效的结算凭证,不得挪作它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67815.html

1998-12-25

青岛市法规

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向青岛凯撒电器有限公司贷款取得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间税收协定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78号文批复),同意你局意见,对韩国进出口银行向青岛凯撒电器有限公司贷款取得的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168038.html

1998-12-25

青岛市法规

为加强房产税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偷逃税行为,规范核定征收房产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应纳税额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67320.html

1998-12-24

青岛市法规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省政府有关房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3e/156930.html

1998-12-21

青岛市法规

未经市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批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律不准擅自减免税。凡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而未办理的,不得享受减税、免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154550.html

1998-10-19

青岛市法规

专用发票为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律师行业的单位对外承揽业务,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时,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从事律师行业的单位与委托人之间惟一合法有效的结算凭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167802.html

1998-10-12

青岛市法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对郑州市国税局滚动审批缓征税款问题的向全国发了通报,现随文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延期缴纳税款要严格控制和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56853.html

1998-08-12

青岛市法规

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区,各部门要迅速对所属改制企业税务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督促其立即纠正。检查清理情况于1998年10月底前书面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体改委。

https://www.shui5.cn/article/a7/156851.html

1998-07-10

青岛市法规

为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步伐,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做进一步明确:“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安置房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零税率”。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56850.html

1998-07-09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就此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转复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68041.html

1998-07-06

青岛市法规

对纳税人将自有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应按租金收入全额计算征收房产税。对纳税人在出租房地产中有露天货场、仓储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其房屋部分租赁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对纳税人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的,不论何种租赁方式,不分用途,不分时间长短,均由出租方按每次实际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十日内申报缴纳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43874.html

1998-07-03

青岛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财商字[1998]302号)文件《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的缩短,各单位应及时调查分析对年度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税源监控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67783.html

1998-06-29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06号文印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67797.html

1998-06-28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97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67805.html

1998-06-24

青岛市法规

清查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申报或出现异常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67781.html

1998-06-22

青岛市法规

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严禁收“关系税”和“人情税”。要严格缓缴税款审批程序和手续,从严控制缓缴期限,坚决杜绝以缓代欠、以缓代免和豁免欠税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包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3/156847.html

1998-06-14

青岛市法规

现将(国税发[1998]4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和《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167316.html

1998-06-10

青岛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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