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企业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配强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同等资格能力、先报审后更换人员的变更程序。
该公告仅涉及执业注师注册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变更。执业注师转所、非执业会员业务及其他会员服务工作保持原有规定,不作变更,仍在协会办公地点办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结合国家政策授权和我省实际,按照税负总体平移、强化分类调控、新老办法顺利衔接的原则,研究对我省现行《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鲁政发〔2017〕42号)进行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落实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信贷直通车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温室大棚、养殖圈舍装备、畜禽活体、大型农机抵押融资业务。落实农业保险政策,鼓励丰富特色农业险种。
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和地方(团体)标准制定。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计量、系统修复、严格管理的原则,发挥湿地恢复费在不占少占湿地、落实湿地总量管控目标、推动湿地保护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本规程适用于在省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
组织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份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建好用好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快数据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支持数据汇聚、治理、流通、交易等全链条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各市财政部门负责抓实抓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各市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乘用车转让登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
各市工信和发改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清单内企业日常监管。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的,应及时进行联合核查,并将相关情况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养老保险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政策解释、矛盾化解、信访维稳和舆情处置等工作。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自然资源部门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为670元、个人缴费400元。对医疗救助对象仍然按现行政策进行分类资助参保。
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极协调争取各级金融机构、职能部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面向纳入“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加大金融扶持、税收优惠、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
申请企业应对本次申请列入清单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后,将原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
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盯紧“三个一批”重点外资项目,推动早落地、早到资。
事业单位转制中处理人事劳动关系、衔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转制前已离退休(内部退养)人员转制后生活待遇、医疗待遇、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所需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经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对《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财税管理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04〕6号)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在保障线下必要服务供给基础上,各市要提供多样化线上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办理,利用好全国统一入口和本地线上渠道,将线上申领方式拓展至APP、二维码或公众号等参保群众常用渠道,连同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对企业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措施时,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送达。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或超范围查封、扣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享受落户奖励后应签订落地承诺,除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外5年内不得迁出,同时存续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满2年后因向投资者进行分配而减资的情况除外)。
鼓励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增加长期护理保险赔付责任或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项目,提升投保群众受益面。探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引导行业不断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这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要进一步加大参保动员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参保缴费渠道,提高服务便捷性,多措并举提高我省脱贫人口(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下同)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
发挥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协同配合作用,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强化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数据共享,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全面夯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探索研究“退休一件事”优化升级的具体路径,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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