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向相应的税务机关纪检机构进行举报。东营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受理东营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
个体工商户需要了解自身纳税信用级别,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为强化正向激励和宣传引导,A级个体工商户名单将通过枣庄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
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向相关纪检机构进行举报。德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受理德州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纳税,依据《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现对全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如下。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纳税,依据《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对全市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现将全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A级名单发布如下。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纳税,依据《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对全市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现将全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A级名单发布如下。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或发生特定失信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可按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复评或修复。
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给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投融资、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提出基于纳税信用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惩戒。
省人大常委会对在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履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职责以及落实有关审议意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依法进行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必要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按照“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定流程”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在国家统一框架下推动全省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制度名称、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信息系统等规范统一。开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三年行动。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换发、注销等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法办理,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行政权力已委托下放的,由被委托单位具体实施。
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适应改革要求,主动做好与申报公司事前沟通、核实、查证等辅导工作,优化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尽可能压缩各环节工作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在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先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促进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政府起草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决定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1〕2号)规定,现将拟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
完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工作。
利润收入。即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利润,按照一级企业(含所属子企业)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反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基础计算。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请各执业机构、广大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找准发展路径,共同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税收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单位破产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根据其按规定能够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等计发基本养老金。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信用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开展信用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组织诚信守法类信用服务机构宣传推荐活动,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推动全省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确保兑现“一站办结”。推进减证便民,凡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法定证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群众提供的材料需要留存复印件的,公安派出所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实现,不得要求群众自行复印。
为持续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围绕“程序更简、时间更快、质量更优”工作目标,在各县区办税服务厅推出“税即办”专窗服务,首批推出发票领用、发票验旧、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纳税申报作废、税控设备解锁清卡等16项极简快办事项(详见“税即办”专窗办理事项清单),实现简单涉税业务到窗即办、即办即走,切实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国有金融机构管理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机构国有资产损失的,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岛县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进行公告,公告详见(附件)。
请以下纳税人于2021年9月17日前与税务机关联系,有部分涉税情况需要核实了解:
正常情况下,缴费人缴费后的下1个工作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缴费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缴费数据;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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