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94号 2020-09-08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财产便利度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95号 2020-09-08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
政策性租赁住房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及税费优惠等政策。用足用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的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鲁税函[2020]173号 2020-08-31国家税务总局济南、烟台、威海市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管理人按照简便快捷、降低成本的原则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参考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和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2020-08-26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纳税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0]263号 2020-08-2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解决个体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兑奖查询和新版普通发票真伪查询暂停服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8-15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防伪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更新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8-12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山东省电信企业和邮政企业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20]35号 2020-08-03各市财政局、税务局,省财政直接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现就扩大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指导行业工作,着力提高全行业政治站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接《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0]97号)要求,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中开展诚信自律承诺工作,现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信用承诺书(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完善激励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支小支农考核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小微和涉农贷款考核权重,实行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和“三农”发展。
使用非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为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财务共享中心是以强化财务集中管控和实现财务价值创造为目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集团企业分散在各个区域运营单元中重复性高、工作量大、易于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财务业务进行流程再造与标准化,并集中到一个新的独立运营的业务单元进行统一处理,形成规模效应,从而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管控力度、实现透明监管的一种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民间融资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其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等,查看下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升级操作指南、操作培训视频、常见问题解答等。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守法,改善税务执法环境,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发布。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0]53号 2020-07-01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工
本通知所指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以下简称参保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对减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减免租金的月份数和减免比例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小微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定。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形成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按项目参保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建筑业参保情况联合督查,形成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 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要求,我们全面梳理了近期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汇编形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 费减免政策指南》,现予发布,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考。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式样财政票据的通知鲁财综[2020]18号 2020-06-19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中规定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减征资源税,但减税金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应纳的资源税。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