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19年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学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明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职责,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山东省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绿色导向作用,加快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共同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企业补助60%,市级及以下财政负责补助剩余部分,各自承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市级及以下财政负责部分中,市级承担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企业补助比例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参赛人员可通过关注“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公开”栏目,点击“知识竞赛”参与答题;或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专题专栏”,点击“知识竞赛”参与答题;也可直接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参与答题。
第四条第(二)项第4目,修改为:“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执行。污水排放量能够准确计量的医院,特征指标数量按照污水排放量计算;污水排放量不能准确计量的,特征指标数量按照床数计算”。
山东省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办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有奖发票等互联网应用系统将暂停服务。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开具的各类发票的上传业务、发票网上认证业务、发票的选择确认平台和发票查验平台的相关业务将不能办理。
纳税人因台风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其于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按照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90%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税额不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
减税降费综合监控服务平台是面向全省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开发的,专门用于减税降费宣传辅导、政策落实、统计核算、风险防控,实现减税降费“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控”闭环式管理的一体化工作平台。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总承包范围内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自行施工,不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工程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未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承接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每月定期摇奖的发票范围为上个月度内已参与即开即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票。例如2019年8月12日定期摇奖的开奖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全省(不含青岛)参与即开即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票。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部分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至济南市总工会,60%部分由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划拨至本单位工会账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通过税务部门向济南市总工会全额缴纳建会筹备金。
省直部门(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及相应凭证需求,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要求,山东省税务局前期已对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了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要求,山东省税务局前期已对2018年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了公示。后经过税务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社会举报等渠道,发现部分纳税人不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现对前期公示名单予以调整公示,详见附件。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按照《山东省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执行。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类处置”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域名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已于3月份启用网站新域名shandong.chinatax.gov.cn,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原网站域名停用进行公告,内容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原域名(www.sd-n-tax.gov.cn及www.sdds.gov.cn)将于2019年7月31日废止停用。
实施行政处罚时,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规定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照执行;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规定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也可参照本规则规定的原则实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税费,除部分行业外,原则上实行按月申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近期未申请退税,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含青岛)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根据政策调整、流程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中《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进行了更新,详见附件。
将基金投资山东省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或70%,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基金所投资省外(含境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往山东省、被省内企业收购或其研发生产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户山东省的,可视为省内投资。
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个所得项目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
有奖发票是指购买方取得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有奖活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要加强对特许权使用费等对外支付的关注,特别是技术使用费、商标费的管理,是否存在向避税地关联企业支付的问题;关注当地中是否有“走出去”企业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将利润转移到零税负或者低税负地区的现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财政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各执收单位(代收单位)要在明显位置悬挂标示或制作明白纸,建立缴费前告知制度,让缴费人清楚明白缴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更新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生效,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市、各国家高新区和黄三角农高区推荐报送的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平台。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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