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至(六)项所列原因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三年后申请再获认定的,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该建议已落实。目前,陕西省税务局已经将您提出的此建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企业社保费缴纳情况纳入企业征信体系有关事宜。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推动办税制度改革、实现智慧办税”和“通过建议临时税务登记的方式,让自由职业者以经营者的身份参照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办理各项税务业务”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新的征收职责划转后,征收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与财政、延长石油等单位沟通协商,按照文件规定征收模式进行。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您在提案中指出靖边县本级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提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以及调整税收的分享比例的建议。目前,各税种地方收入的分享比例是由财政部门进行研究决定,税务局主要职责是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的各税种预算分配比例落实征收缴库工作。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工作程序和流程,落实好企业破产、重组各项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更好的发挥税收管理职能,服务于我省市场主体发展。
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管委会名义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停止受理相关政策措施类文件中的涉税优惠政策申报工作。
多年来,国家为促进军品生产企业和军民融合发展,出台多项政策,促进了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快速发展。但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确实存在部分民参军企业没有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市场竞争不公平,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限制了民参军企业的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调整“引汉济渭”水资源税纳税地点和税收分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先后多次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就全省水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反映。
在此基础上,您从更好履行税收职责、强化政策落实力度等方面出发,从国家税收制度宏观设计到政策落实举措等方面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涉税建议,契合企业发展对税收的需求,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
深化银税互动。继续加强与银保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纳入“银税互动”企业的范围,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力争使更多企业通过“银税互动”便捷获取贷款,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省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严格执行通行费减免政策,有效促进了生产制造、物流运输等行业的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的建议。在减税降费工作中,我们对由省级权限确定的优惠政策,全部顶格确定标准并认真执行,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运用大数据加强后台扫描,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从制度上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创新纳税咨询辅导。我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点多面广线长和快速精准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的优势,创新辅导模式,主动扩围,暖心定制,确保宣传培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发挥宣传渠道优势。
您通过充分调研,针对推动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的建议,很有价值。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研究,结合政策落实持续优化完善工作举措,促进税收在科技强省中发挥更大作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2020年初就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目前国家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不区分企业类型、性质,只要满足政策条件,均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有:一是支持企业发展方面,对符合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到300万的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执行。
今年一季度,因为疫情的反复,对民生服务行业尤其是餐饮行业的影响仍在持续,对此,您在提案中结合行业经营现状提出的继续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缓解和减轻行业压力,扶持行业平稳发展,继续发挥餐饮企业吸纳就业和平稳民生的保障作用的建议,符合实情,十分中肯。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破产工作还存在一些机制、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您提出了七条解决建议,具体明确,符合实际。
对支持小微企业主要有:一是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二是加大所得税减免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在推动创新创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像您在建议中指出:一些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抢抓机遇,汇集资源,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带来了地区GDP的飞速增长。
客运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事业和服务业。去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客运出行需求大幅降低,对客运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企业运行面临较大的困难。
近年来,为支持我省工业软件企业发展,全省税务部门着力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辅导,不断优化税收服务,竭尽全力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着力降低CAE、EDA软件研发投入的税收负担,努力为软件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辅导,不断优化税收服务,竭尽全力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我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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