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额刮奖发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决不能草率行事。各地在饮食、娱乐和其它服务业推行定额刮奖发票时,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在确保奖励资金落到实处的前提下,制定详细方案,报省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按照《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集贸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陕地税发[20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产设备投资概算额为512.4万元,项目执行年限1999-2000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中的规定,同意该企业按照国税发[2000]13号文件规定,对企业自筹及贷款购置国产设备投资部分,进行抵免企业所得税。
自2003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从事物业管理的纳税人在向小区内的单位或居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或代收有关费用时,应当开具由各市、区地方税务局负责监制的“陕西省××市(区)物业管理收费专用发票”。
规范收入退库工作。各级财政、税务、人行国库部门要严格按照收入退库的有关政策和报批程序办理退库。税务部门在办理退还多征的预征税款时,应相应冲减原收入科目,不得在专用的退税科目中反映此类收入。
你局《关于对陕西秦阿房宫旅游发展股份公司是否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房产税暂行条例》所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或供公共参观游览以及经各级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本身业务和公务用房,对此类房产,免征房产税。
游客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和各种游览场所购买门票后,如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的,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和各种游览场所应当向参观者开具全省统一的“陕西省××市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全社会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政府行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实现共同富裕奔小康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文件中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第十三款关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列举名单省局将另文通知。
《细则》第八条 规定:破产、关闭的企业,对原有房产闲置不用的,应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闲置期间暂不征收房产税。修改为:破产、关闭的企业,对原有房产闲置不用的,应逐级报省地税局批准,在闲置期间暂不征收房产税。
“收费专用发票”为电脑票,一式两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存根联,印色黑色,背涂蓝色;第二联,发票联,印色红色。发票联用红色银光油墨套印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近来,对于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各地认识不一,不断来人来电询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2月21日、2002年11月4日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对这个问题的"请示"先后作过"批复"。
乡镇煤矿维简费是根据《国家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煤炭工业部、财政部颁发的《乡镇煤矿维简费暂行管理办法》(煤办字(1995)585号)提取和使用的,按照维简费的性质和使用范围,该项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你局《关于秦岭电厂部分产权转让税收问题的请示》(陕地税直发[2002]66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分别将其拥有的秦岭电厂的部分产权转让给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现将《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严格细化管理,强化责任,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确保本办法切实落到实处。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2]1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农电局所属的各县电力局(除榆林市所属的榆阳区、神木、府谷、横山、米脂、佳县电力局外)的增值税管理应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各县电力局应按国家计委统一核定的电价核算其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独立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有关创业中心孵化器机构征免房产税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2]239号)精神,免征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2002至2005年房产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文件规定精神,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独资及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投资者,应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
你们《关于创业中心孵化器机构征免房产税问题的请示》(陕财字[2002]52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同意免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2002年至2005年应缴房产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统计等行政部门予以指导和配合。
医疗机构按照性质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从事非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此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消除漏征漏管现象。
西安吉祥食品厂经西安市政府批准,将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陕西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应依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关于绿化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 (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对绿化工程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
近年来,在我省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松散,漏征漏管户普遍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在集贸市场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在一个集贸市场中,业户的地方税收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业户利用税务机关管理的漏洞,偷逃税款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9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财农税〔1998〕028号)第四条中,对虽在1997年10月1日之前签订合同,却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按新条例执行的规定即日起停止执行,以前所征税款不予退还。
凡在我省范围内经省贸易管理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在旧机动车交易中应当统一使用《陕西省××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专用发票》(式样附后)。
对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即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及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减征权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各级地税部门要积极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确保收入准确、真实。律师事务所采取核定征收方式,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国税发[2000]3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确定。
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骨粉、肉骨粉、羽毛粉、水解羽毛粉、血粉、肉粉、皮革蛋白粉等动物蛋白饲料和玉米蛋白粉、酒精糟(粉)、酒糟、啤酒糟等植物蛋白饲料的企业;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对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的购领发票IC卡费、发票购领折费等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问题,应坚决予以纠正。为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靠自身努力开辟就业门路,对下岗职工本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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