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规定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为非法拼(组)装、走私、盗抢骗等车辆办理交易手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数字营商。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秦务员”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加,“好差评”系统全面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请广大缴费人密切关注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及时获取有关信息、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积极参加社保费相关系统升级切换的培训辅导。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培训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辖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工作的相关措施,积极组织推动《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工作落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及时研究会商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力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现制定《陕西税务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十五条措施》,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 2021-6-30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
强化监管,合力规范秩序。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强化部门联合,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促进中介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有效发挥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在推动新业态、新趋势的积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我省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在我省重点实施以下八个方面专项行动。
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设定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意见》落实工作,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全省“十四五”规划统筹实施,《意见》落实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税收征管改革重点工作。
加强事务所品牌建设。深入推进事务所品牌建设,推动事务所提升品牌意识,以品牌为引领提升综合实力。增强事务所品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品牌塑造、维护及传播意识,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至(六)项所列原因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三年后申请再获认定的,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该建议已落实。目前,陕西省税务局已经将您提出的此建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企业社保费缴纳情况纳入企业征信体系有关事宜。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推动办税制度改革、实现智慧办税”和“通过建议临时税务登记的方式,让自由职业者以经营者的身份参照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办理各项税务业务”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新的征收职责划转后,征收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与财政、延长石油等单位沟通协商,按照文件规定征收模式进行。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您在提案中指出靖边县本级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提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以及调整税收的分享比例的建议。目前,各税种地方收入的分享比例是由财政部门进行研究决定,税务局主要职责是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的各税种预算分配比例落实征收缴库工作。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工作程序和流程,落实好企业破产、重组各项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更好的发挥税收管理职能,服务于我省市场主体发展。
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管委会名义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停止受理相关政策措施类文件中的涉税优惠政策申报工作。
多年来,国家为促进军品生产企业和军民融合发展,出台多项政策,促进了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快速发展。但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确实存在部分民参军企业没有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市场竞争不公平,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限制了民参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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