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市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保险失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8〕30号 2018-07-3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为贯彻落实《上
开展新一轮创业型城区创建活动,创建各区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加注重效果导向和个性化创建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创建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举措,以更高标准开展创建活动。支持各区推进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鼓励社区夯实基础,形成特色,营造社区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定,现将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发布。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现将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规定,现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本市在用的税务系统涉企软件清单予以公布,若存在不在此次公布的涉企收费软件清单内的软件收费问题,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系。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自2018年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本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告示如下:
挂牌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区级税务机构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区级税务机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和信息化工作整体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征管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6个征管制度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具体内容见附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全面规范本市税收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决定自各区税务机关挂牌后,原税收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税收业务专用章,并对外进行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18〕15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金三”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和接口标准予以公布,请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8〕27号 2018-06-29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事项的受理途径、网址、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保持不变,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电话”查询。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公布)的规定,对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大数据”系统,进一步强化数据采集标签和数据分析功能,为准确研判金融案件态势,研究解决具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金融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