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府交通办《关于在联运货运统一发票中需要增加抵扣联的情况报告》,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决定在《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中增加抵扣联,第三联抵扣联用绿色油墨印框,并加印防伪标记,除基本联次颜色按票样外,其他联次颜色可自定。
为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80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凡个人购买经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包括“上海风采福利彩票”,其获得的中奖所得,按下列办法征免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调整和增设的项目,可在用计算机编制报表时予以调整;未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对增设的项目在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的,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披露。
金融企业从境外借入资金为规避利率风险,先将其借入资金的浮动利率掉期换成为固定利率,再转贷给国内用户。此类业务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转贷业务”征收营业税。
企业如果未能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已纳税证明》,或已办理《已纳税证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企业所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造成增值税被外省市税务机关征收的,其征收的税款不得在本市企业已纳税款中抵减。
物业管理单位如果已将水、电、燃(煤)气的费用包含在每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或租费价格中,则这部分水费、电费、燃(煤)气费不得作为代收费从物业管理费或租费中扣除。
外省市汽车运输业户从事回程配载业务应统一使用《上海市公路运输货票》,由“南方市场”和“北方市场”负责代开,其中《上海市公路运输货票》第五联“收货回单经收货单位盖章后送车队统计联”暂作为外省市汽车运输业户取得营运收入进行人帐的凭证。
根据市人民政府1989年发布的《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五点规定,对按照1987年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可免缴土地使用税(指土地批租)。但目前以其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补地价,房地产买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等),均不属于免税范围,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合同表的表明是参建项目回购的,应属于印花税税目购销合同列举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由回购双方当事人各自按该合同(协议)所记载的回购全部款项计算的合计金额,依“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税率计算贴花。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37号《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从1998年8月1日起,本市小规模商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增值税征收率也由6%调减为4%。
出口企业进料加工采取作价方式的,其在最后成品报关出口时,其成品购进价格扣除进口料件报关时价格的差额,其不予退税的部分应在其外销发票开出时及时转作外销成本。
非当场收缴的税收罚款,除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违章违法事实,依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外,对纳税人持现金直接向税务机磁缴纳税收罚款的,用税务机关的罚款收据收缴罚款;由纳税人自行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的,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由税务机磁分税种填开后交纳税人自行到银行缴纳。
区、县、乡镇(街道)政府以及各级民政部门所属的,担负经济管理职能的公司(局),如区县、乡镇、街道的工业公司(局)、民政工业公司(局)等直接出资举办的福利企业,符合退税条件的可予以享受税收优惠。
经研究,为便于各单位掌握,并考虑到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废渣的范围为:转炉和电炉的钢渣、燃煤炉查、钒尾渣、高炉干渣。
根据我局沪国税流[1995]78号文规定,各中药饮片厂,基层药店等自行配置销售的协定方中成药,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不按规定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凡未按规定税率执行的,一律予以纠正。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86号《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遵照执行。本通知从1998年度开始执行。对企业以前年度结余的工资额,我局将布置清算界定,如企业动用这部分结余工资,不得再在税前扣除。
对文中第四条第一款所称“因填写错误成为废票,需要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申请代开时,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已注明“作废”字样的原来已开的专用发票原件。
凡一个纳税人应纳的同一个税种的税款,符合延期缴纳法定条件的,在一个纳税年度需再次延期缴纳的,必须经各分局、区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市局局长批准,方可再次实施延期缴纳。各单位应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连同各分局、区县局局长批准意见报市局审批。
扣除采用“先征后退”的办法,即先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再由指定的税务部门从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中扣除有关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并退还给购房者已交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并根据103号文件规定,该项应征税款由其聘用的企业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营业税税款。对企业和个人拒绝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出口企业如1998年1月1日至今从本通知列明的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且已办理了退税的,应主动配合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行检查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告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以便重新组织函调、核实。
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除上述特殊商品以外,从事一般性货物销售,全月销售额在8000元以下的,带征率调整为7%;全月销售额超过8000元至16000元的,带征率调整为9%;全月销售额超过16000元的,带征率调整为11%。
经研究,我局意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商业企业兼营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应按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占全部收入的比例来划分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投资中方以房屋、建筑物作价投资的,该房屋、建筑物应自房屋产权转移至外商投资企业的次月起征收房地产税;对在产权转移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已使用的,应自该房屋、建筑物入帐次月起征收;对产权不转移的,该房屋、建筑物的房产税仍由投资中方所属税务机关征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通知》中第六条规定可按市清产办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发的《1998年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沪清产办[1998]19号第四条规定办理。
为解决下岗待业人员就业而进行劳务输出,从事用工单位需要工种及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用工单位将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直接支付给就业服务机构,可就其收到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工资和为上述职工解缴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用户中途退瓶时,液化气经营单位退还一定比例的开户费给用户,对液化气经营单位所得开户费结余部分应转作销售收入,按销售液化气依13%税率征收增值税。
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使用权转让收入的,按已缴纳税收及附加全额退还;购房金额小于使用权转让收入的,按购房金额5%综合征收率计算有关税收及附加的部分退还。1998年7月9日
浦东新区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除原属黄埔、南市、杨浦地区以及川沙镇、杨思镇、高桥镇和高桥工业区之外,对浦东新区在城区建设中新开发建设的内环线以内的地区应列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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