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薪火相传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等43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安全评估机制,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做好安全评估,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国际局势走势,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评估,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税务师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提升能力、讲求实效,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涉案企业税务合规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引》共包括对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估和审查的工作原则、总体要求、审查方法、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司法处理等九章内容,适用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和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税务合规建设开展有效性评估和审查工作全过程。
外省纳税人在上海市提供建筑服务,依规向上海市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外省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上海市项目部,依规向上海市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今年本市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并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强化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按照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要求,经评估,本市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总体平稳良好,国家和本市关于残保金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调整。综合上述情况,将9号文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办事窗口等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的“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专栏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及后续事项,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门承担公益性岗位安置职能的用人单位不属于本通知的补贴对象范围。各劳务派遣公司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协商使用补贴资金。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
上海市税务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试点单位技术转移机构(部门)加强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的常态化管理,并与财务、国资等部门形成定期处理机制,每年固定时间前将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情况报送财务、国资等部门集中处理。
加大补充医疗保险费可按5%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税优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为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3年第9号),支持本市电影行业发展,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依托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组织协同联动,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鼓励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一区一特色”“一业一方案”的要求,形成符合各自数据要素产业实践的主攻方向和特色品牌,打造一批标杆企业、推出一批特色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
审计工作经历、审计业务成果中的“主持实施”是指:参与并负责该项工作的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重要审计项目负责人,或重大专项审计工作负责人。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如疑难合同需专家评审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合同,可在受理之日确认登记结果并于第二日下载登记证明。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8年至1952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3年至1947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2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本次行动共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三大类系列活动,贯穿12项服务措施,按照总体设计、层层分解、分步推进的原则具体实施。
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享受的对象和条件,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核查及停发程序等,按《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信发〔2016〕21号)执行。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65元,所需费用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区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调整按照职保中原镇保养老人员养老金增长的平均水平安排,具体办法由区政府制定。征地养老管理单位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办法,参照所在地区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相关即问即答,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更好理解、准确适用优惠政策。
本市将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增加1元。
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与市社保中心共享数据,单位在通过前述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可选择使用社保申报信息,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评价,形成符合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
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17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4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62元/月。
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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