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批零企业兼营民用修理修配以及民用修理修配企业兼营商业零售和批发的,由于实施新税制以后,商业零售税负有较大下降,因此,兼营零售、批发的民用修理修配企业,修理修配业务增加的税负企业能够自行消化,不应再考虑税收优惠照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可继续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为本市单位提供劳力型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列举的应税项目,应按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并按沪税政四(1993)25号文的规定带征个人所得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亿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专用发票上只能依销售额按6%征收率计算注明税款。同时用于自来水部分扔进项税额不利民在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动用期初存货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动用存货已征税款转为当期进项税额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转入当期进项税额。
对用油单位1994年1季度油券退回,采取退券换购方法的,为简化起见,市 石油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可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用红字填列上季油券退回的 价款和销项税款,同时用蓝字填列换购本季油券的价款和销项税款,并结出价款 和税款的余额,余额必须是蓝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廿二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对按照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税法规定,所发生应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的应税项目,扣缴义务人必须对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财税字[1994]4号)文第四条规定所列举的货物,可采取简易方法按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必须是依销售额按6%计算填开,而不能按17%计算填开。
自1994年1月1日起,本市宣传文化系统电影局、新闻出版局、解放日报社、文汇报社、新民晚报社、青年报社开始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有企业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所得税,税率为33%,并实行税后还贷。
根据规定,经过对推荐评审对象在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只有考核成绩为优秀者,方可考虑晋升,才能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因此,转入经常性评聘工作后评审不搞个人申报,首先应由所在单位行政领导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提名。
市局沪税政一[1994]45号《关于确定本市营业税“娱乐业”税目适用税率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执行该通知第三条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今年1~3月的“娱乐业”税目适用税率按“原规定税率”计征营业税。现就这一问题明确如下:
、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栈、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培训班,由各主管局(区、县)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查批准;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培训班,由市财政局审查后,报市职改办批准。
凡实行企业内部承包,不定期核实营运收入,不以营运收入全额入帐的出租汽车单位,不论其对出租车辆实行全部承包,还是部分承包,亦不论承包形式如何,均按以上核定月定额计税公里据以计算征收营业税。
关于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的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应具备二年以上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对于在199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请示财政部,可按满一年以上的时间掌握;独立审计业务是指在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所从事的有关查帐验证业务。
果品交易专业市场(公司)在代理购销双方办理果品批发交易时,应就购销双方商定的交易金额开具普通发票给购入方,同时对果品交易专业市场(公司)开具的这部分果品交易额暂不计征增值税。
有些个别纯民用修理修配企业,新税制实施以后所增加的税务企业确实消化不了的,如基本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可按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征收增值税。各税务分局对民用修理修配企业的税款不得任意挂帐缓缴,更不能任意变更税种改征其他税。
承包人分包、转包出去的项目,在1993年底前已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但至今尚未开具《证明单》的,可在3月前就这部分已完成的工作量开具原《证明单》,总承包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这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税款纳库工作;
“娱乐业”税目的其他具体征税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二)10第三款中,企业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等而应交的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应借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在此之前,我局沪税地[1993]102号《关于实施税制改革对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附加和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问题的通知》,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征收问题已作处理,因与财政部的明传电报相一致,故一并执行。
为了正确反映“商品采购”(在途商品)期末净值,对未核销的“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额”月末余额,应在结帐前与“应付帐款—进项税额”对冲,次月初调回。
原我局沪税地[1993]88号《关于对本市地方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所设置资金账贴花的规定》(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1册第1039页)因与文内规定相符,则仍继续有效。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凡动用存货的已征税额超过100万元(含)的,或虽未超过100万元但动用部分的已征税额占核定的期初存货已征税额50%(含)以上的,均由主管税务分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批。
在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的具体操作办法未明确前,第六栏的内容应包括出口货物用的部分。如出口货物用的进项税额划分不清的,应按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公式计算。
近接有些单位询问,关于外籍个人是由公司(雇主)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在征税时应如何换算成含税所得额计算征税的问题,现明确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75号《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电力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对本市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明传电报中第四点的规定,在本市的具体操作办法是,生产企业凭出口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盖红应印章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专用税票,外地出口企业要提供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复印件),生产企业才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专用税票,希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管理。
对原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可在年度中间进行,对这类企业经税务部门审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自审定后的次月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方法征税,对其期初存货已征税额均按审定后次月初的存货金额依税法规定的计算存货已征税额的扣除率10%或14%计算。
对经本市主管税务机关审定符合按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条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承包、承租经营者,应按规定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年度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
如果企业在实行“价税分流”时期初待扣税金未按规定调整到原实行“购入法”时的期初数,应先按规定调整,然后按调整后的期初待扣税金余额转入“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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