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21:00至12月31日16:10,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渠道,暂停支持POS机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缴税(费)业务。
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情况,现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功能进行升级改造;自2022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深税暂停受理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如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恢复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您持续关注我局网站和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4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深圳市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电子)》(式样见附件)。旧版《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含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票单位使用已停用的财政票据,交付财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财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深圳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办理点的退税代理机构。
在检查对象为委托人出具的各类涉税报告、文书和代理业务资料中,按照每户5份、兼顾各类涉税服务业务的标准,随机抽取1000份涉税报告、文书和代理业务资料作为检查材料。
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均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网上提交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进行申请。
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应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社会团体实行会员制,集合共同意愿形成团体宗旨,开展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活动,充分体现社会团体志愿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价值。
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审批的一般经营活动,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选择不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后,又自愿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核准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退休,并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计发基数9774元重新计发待遇,如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度调整额之和的,仍按原待遇水平发放。
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和奖励。但零就业家庭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和奖励等政策时间不超过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0—2022年度(第二批补充)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共25家)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财政部有关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1年12月13日起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深财规〔2013〕19号)。
试点工作中,深圳市四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通过电话联系、微信沟通、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巡回指导与现场核验等方式,积极推动全市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9号)主要涉及工会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工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是各级工会组织在新制度实施中必须遵循的核算要求。
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重点突出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申请人商事登记事前针对性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请各入选单位积极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高质量精准服务,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及服务记录工作。我局将对入选单位开展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
其他商事主体名称使用保护名录内的字号明显造成公众混淆,经人民法院或商事登记机关依法认定应当停止使用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变更名称,名称变更前,由商事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本办法所称“租金”是指租户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金,不含水电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合同所约定的租金应与实际缴纳租金发票金额一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精神以及深圳市政府授权,税务机关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难以界定的,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负责出具意见。
领款人点击确认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账户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领款人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职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深圳市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违约责任:中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露相关项目的招标资料及文件内容。如发生资料泄露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教育系统各类学校财政票据检查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家市本级学校,开展学校财政票据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是指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网址:http://jigou.shenzhenzjj.com)办理了机构备案(含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备案)、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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