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的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委员提出“建议对在深港合作共建的青年创业平台内设立的初创公司,给予更大幅度的税收优惠,高科技公司甚至完全免税。在个人税收方面,目前深圳高端人才税务优惠门坎相对于一般港澳青年创业者来说比较高,建议可以参考港澳地区的税收标准,适当降低门坎”的建议,切实反映了港澳青年的合理诉求。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委员提出“对进口新型药物和医疗器械实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税收制度,包括最低税率和免税”,可以促进国际先进医疗技术的引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属于海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应该由海关部门办理。
针对民营经济在现实中的困难,2018年11月税务总局专门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提出了5方面26条具体措施。2019年,国家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再次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标准。
加大社会捐赠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委员提出的宣传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简化减免税办理流程的建议很有必要。实际上,近年来我局也十分重视做好这方面工作:一是开展政策梳理,对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公益捐赠税收优惠集锦》。
各单位通过注销专区对企业进行同步指引,及时公示办理进度,并将办理结果告知企业,实现公开透明可预期。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方式、办理途经等内容,纳税人可登录我局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拨打我局12366服务热线咨询,我局将全力提供各类纳税服务。
社会组织发挥着补充基础公共服务不足、服务经济发展、提供社会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平和社会心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多种功能,是社会管理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在社会治理发挥着独特和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一类政策是指中国内地税法规定的在中国大陆境内可以普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普惠式税收减免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口出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及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政策,等等。
个人所得税APP是自然人网上办税主要渠道之一,由税务总局组织开发建设并统一在全国推广使用。目前使用居民身份证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远程注册,使用其他证件类型或者人脸识别验证不通过时,需到大厅申请注册码后进行注册。
零售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就业、促增长、保民生的重要保障,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也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从总体情况看,疫情发生后,国家和深圳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平稳发展。
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即可进入该界面,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政府对数据共享和信用信息管理的要求,我局已将部分税务信息上传至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平台,供各部门订阅共享。内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信息、违法违章信息、欠税信息等。
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即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建议中提出“将珠宝饰品区分为普通饰品和高档饰品,减免普通饰品消费税”等内容,涉及调整消费税税目征收范围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依照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张展豪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高端专业服务业“大门已开,小门未开”问题的提案》(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第20190622号)收悉。其中“制定更加符合港澳人士来内地就业实际的优惠个人税收政策”建议和我局职能相关。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重中之重”。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放宽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办理。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国税发[2009]60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地税发[2009]172号)同时废止。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自2020年3月3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等将搬迁至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3-10楼),原址停止对外办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对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当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自2020年3月16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场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启用新办公场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3-10楼,挂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划型后符合享受免征政策的,2020年2月至6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为减轻纳税人填报工作量,我局抽取2019年、2020年部分已申报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纳税人在报表填报首页菜单栏最右侧点击“读入征管数据”,已抽取数据将显示在报表对应指标上供填报参考,纳税人需对未抽取指标补充填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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