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进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登录“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区”栏目中选择“网上开具电子缴款凭证”,按纳税人身份类别选择“一般申报”、“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或“个税明细”缴款凭证类型,输入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按照本办法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的部分,在职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为保障和监督各级地税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规范和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包括纳税申报鉴证、涉税审批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以及税务咨询、申报准备、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代理等其他涉税服务业务。
加强品牌战略,重点打造名牌高端服装、钟表、黄金珠宝等传统优势产业,支持企业走国际化道路、创国际化品牌,把深圳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品牌之城。
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纳税人如需自行开发软件开具发票,须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报送开票信息,且其软件信息系统能够保证发票信息完整保存5年以上。凡使用自行开发软件的纳税人,应报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审核同意。
纳税人按实际使用情况填报《发票验旧供新表》办理发票验旧业务,不需持企业衔头发票的存根联到前台窗口验旧。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的纳税人实行年检制度,凡年检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印制企业衔头发票资格。
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资料集中进行初审,确定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受理期限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名单加盖公章报送市局(市国税局或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初审名单进行复核后,将符合免税资格的名单予以公布。
新版发票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启用。现行发票(以下简称旧版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12月31日止,并自2011年1月1日起作废。经营者未用完的旧版发票必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
一是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系统取消自动生成《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正审批表》;二是非正常户纳税人转为正常纳税人时,系统发提示信息给管理员,提醒纳税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该功能预计在9月底系统升级后实现。
从2010年10月20日起,我局统一对外供售“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开具、使用或取得“旧版普通发票”,结存的空白“旧版普通发票”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总机构为商业性质的,应申请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消费税汇总申报,其汇总申报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管理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8]183号)的规定执行。
列明该组织现在或将来会取得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以下哪类免税收入,如: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申报退税的研发机构属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需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工贸信外资字[2010]22号),先通过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海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退税资格联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要求,我市从2010年8月1日(征收期)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调整如下: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2%预征,别墅为4%,其他类型房产为3%。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按照《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进行调整的批复》(深府办函[2006]86号)规定执行。
证明的开具统一由各区局或基层分局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受理。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递交申请。岗位人员审核相应资料后,对符合开具条件的,在征管系统中“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纳税证明—税务违法证明开具”模块中,通过系统开具并打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证明》,当场交给纳税人。
为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为规范工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业务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兼顾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加快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巩固提升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地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特制定本规定。
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办税服务厅——服务区——税务文书预申请”或“办税服务厅——办税区——非居民企业申报”办理上述业务文书预申请或纳税申报工作。
纳税人销售嵌入式软件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等有关规定,划分软件和硬件部分的销售额,并应尽量在发票的票面有关栏目(包括备注栏)单独注明软件部分的名称和销售额。
对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的“招财金”零售金银投资品协销业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如同时符合上述通知规定的代购货物行为应具备的3个条件,不征收增值税;否则,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和国家鼓励类外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家政策规定不予免税和停止减免税的商品外,减免进口关税;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减免税申请。
营业额扣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扣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为发票;支付给境外的,该扣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符合享受简易办法征收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取得有关资质后或简易办法征收项目行为发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见附件1),通过备案的一般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制发的《通知书》规定的项目和生效时间自行申报享受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税收优惠。
近日,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 税管理,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明确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国税局制定了《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
纳税人因《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需要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更正的,由各区局政策法规科(基层分局综合业务科)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应及时告知纳税人提出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核准。
各区(分)局要根据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为不同的大企业提供合理的个性化服务,可采取绿色通道、大户办税室、预约办税、电子沟通渠道(Email、专栏博客等)等方式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对每户大企业均要指定税收联络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该户大企业的税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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