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投资补助”)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出口退(免)税登记模块调整完毕后,各区(分)局应立即开始补办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商(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委托出口的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方税收管理,保证地方税收政策与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致性,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对我局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3份规范性文件。
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应按期将有关的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传送各区(分)局,由各区(分)局按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将下发《关于货运发票等数据采集软件升级的通告》,拟于7月1 日前将通告在我市主要报纸上刊登,并在深圳国税网站发布。各区局、分局应将通告通过征收大厅张贴、电子公告牌显示或短信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宣传。
自2005年7月1日起,纳税人停止使用V2.0和V2.1版采集软件,一律采用V2.2版的采集软件采集电子数据。纳税人可自行登录深圳国税网站(http://www.szgs. gov.cn)下载采集软件和检查软件。无法通过网络下载新版软件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拷贝软件安装使用。
各区、分局要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对实施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车辆税收管理的质量。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和必要的辅导工作,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之后补缴应纳税款,已经造成了“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事实,应定性为偷税;但在对其行政处罚时,应考虑补缴税款这一情节。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之后补缴应纳税款的,视为税务机关已追缴其应纳税款,不再由纳税人办理税款抵退手续。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解决当前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通知》阐明了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稳定住房价格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及主要政策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修订后的《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主要有以下两大改变:(一)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二)报送统一格式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纳税人可登陆深圳国税网站(网址www.szgs.gov.cn)查阅新申报办法。
我局影像系统已于2005年3月全面上线。该系统上线后,基于系统的税收征管资料处理的权限、方式、流程、和要求等与以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规范我局税收征管资料处理,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特制定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影像系统征管资料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2005年5月1日前仅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应于2005年6月15日前在我局主管区(分)局补办税务登记,并按新办登记业务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凡2005年5月1日前仅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应于2005年6月15日前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补办税务登记,并按新办登记业务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和实际情况,我局修订并印发了《深圳市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深国税告[2005]5号),并决定自2005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2004年5月)起,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修订后的新申报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对于实行网上认证的企业可利用网上下载的有关软件,将网上认证的数据编辑打印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上报,对于实行到税务机关前台认证的企业手工填写或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后上报。
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形式作出许可决定。决定书由“文书受理窗口”或“文书送达窗口”负责送达。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若对不予许可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所指的“一方以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以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应税行为。
各单位采集成品油零售单位期末库存数量时,可采用量油尺测量油库高度后,根据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所核定的油站容积表(油站提供),核定其库存数量。此外,油站电脑中有用于供总公司内部调拨油作参考的动态油标数,可作为核定其库存量的参考。
为适应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出台一系列新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对IC卡丢失,纸质发票丢失、税务变更、跨区迁移、注销、开票限额调整、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其他各种原因,涉及到结存发票或电子发票号码的,一律要求纳税人办理电子发票号码退库手续,不可将上述涉及的发票登记为失控发票。
各区局应根据用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企业衔头发票印制通知书)》和《企业印制普通发票审批发票清单》,然后交由深圳市国瑞印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印刷厂)排版、出样并核定发票价格。
继续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市局将继续坚持每月定期通报金税工程稽核工作完成情况,对运行质量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新办饲料生产企业或原饲料生产企业新开发的饲料产品,应在取得饲料产品合格证明的同时,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已同意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如果其产品性质不发生变化,在将原饲料产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期内的应纳税销售(营业)额或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标准,确定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加大审核力度,不能仅仅限于要求出口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单证及其信息的简单齐全,要拓宽审核范围,进行重点审核。对审核发现的疑点,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后,方可决定是否给予退税。
各分局(局)在办理行政审批核准过程中,因审批核准事项(不含延期缴税)过于复杂、经办人员出差、休假、学习或需要补充调查、异地取证等原因,确需延长审批核准时限的,经分局(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核准时限,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该事项规定审批核准时限的50%。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20号),对于供电环节实行预征增值税的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分公司的预征率暂定为2%。
对于内资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呆帐损失和内资企业发生的单笔(项)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财产损失、坏帐损失,各区、分局应在审批后一个月内将终审审批文件及有关明细表上报市局备案。
市局信息办、流转税处和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上认证工作。为解决网上认证开发和推广工作中的问题,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业务需求和技术问题,各部门通力协作,为网上认证的顺利上线和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的规定,财税[2004]228号第二条规定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此“服务业”税目不包括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
各区局、分局应将通用税务数据检查软件下发纳税人或通知纳税人到深圳国税网站(http://www.szgs.gov.cn)下载,供纳税人在进行数据申报之前对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进行检查。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