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直营连锁经营店,可由总机构申请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关于连锁经营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纳税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发[1996]684号),申请统一申报分别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会计结帐日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报税区间不符,造成报税数据与申报数据不符的,本月按照有关规定调整销项数据,并责令其在以后月份办理纳税申报时须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规定计算当月销项数据。
为实现“一窗式”管理,管理局和征收局应当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纳税申报窗口、抄税窗口合并为一个窗口,名称为“申报受理”窗口,统一办理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IC卡(或税控IC卡和磁盘,以下称税控IC卡)报税和纳税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认证)也在“申报受理”窗口办理,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可以单独设置认证窗口。
各区、分局接收并安装使用配发的PCI企业发行金税卡(此卡只能用于企业发行)进行企业发行子系统业务操作,原发行用发行发售金税卡(配套IC卡)停止使用,集中上缴市局统一送航天信息加载成发票发售金税卡;
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首饰及铂金、铂金首饰销售给持有《证明单》的经营单位,不征收消费税,但其必须保留购货方的上述证件,否则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对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经申请后,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将拥有油站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出让,对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应并入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股权投资成本的原始资料,可参照同时期其它类似油站的投资成本水平或其它合理方法确定。
上述企业如在“两免三减半”期满后仍为先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八款规定,可批准其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批准享受优惠的外资企业如不能单独核算追加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该企业应于次年2月底以前向其主管分局书面申请认定年度追加投资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提出划分的方法,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或检查中,发现营业机构有少报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等涉及所得税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做出相应税务处理。
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支付给境外的费用,应以外汇支付凭证作为扣除依据;对其取得的境外发票或收据等票据,不能作为合法凭证扣除。
经营途中变更核算方式,由独立核算改为非独立核算。由于该企业改为非独立核算后已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应视同经营期限不足10年,追缴其原已享受的减免税款。
对于持有中国护照和境外国家居留证件(如绿卡)的个人,作为华侨身份,因学习、工作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外居住,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中国即为其习惯性居住地,此类个人应认定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四周有围墙、且具有顶棚,则该场所符合“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营业、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条件,应按有关规定征免房产税。
“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应如实、准确地申报免税进口料件,并提供免税进口料件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确认沿用2002年的方法,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由于我市暂未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我市只执行本通知中有关房产税的政策。原对纳税人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免征房产税三年,现改为自建成或购置的次月起,免征房产税三年。
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含有与《办法》的规定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内容,且文件规定的活动已经结束,或文件内容为新的文件所涵盖,已无执行必要的4件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予以废止。
从2003年8月1日起,我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实行“一窗式”管理,将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和抄税窗口合并为一个窗口,名称为“申报受理”窗口,统一办理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IC卡(以下简称税控IC卡)报税和纳税申报等事项。
日前,我局已成功完成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在全市的推行工作,这为更好地推行“一窗式”管理准备了良好的条件。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从8月份征期开始,各区局、分局无需在抵扣联认证时在发票上加盖“已认证”章。
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或纳税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在深注册经营企业;
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名义或产权人配偶名义、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纳税人将已发行的专用设备交由中介机构安装时,办税员应预先在共享系统中设定登录开票系统密码。纳税人使用共享系统开票时,由办税员输入密码登录,并监督操作员完成专用发票的开具。
严格执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工作,应于每季度结束后6日内将再就业减免政策实施效果及统计表格上报市局法规处,并抄送流转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
检查内容上述检查对象在2001、2002年度(税款所属期)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其中对实施年薪制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以及实施年度薪酬办法的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应检查其在2000、2001、2002年度(税款所属期)的收入和纳税情况。
检查范围是上述检查对象向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支付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股权转让收益、担保费所得等款项的,或虽未对外支付、但已将上述款项计入其成本、费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国企业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3]538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对外国企业从我市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凡在2003年7月1日以后我市纳税人自行开具的手写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申请使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的纳税人在未纳入税控系统之前,暂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手写专用发票(单份发票开具金额不超过万元)。
各单位要切实抓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务必在2003年6月20日前将税控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已申请使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的纳税人除外)。
对于上门申报的个体户,如果申报的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纳税人在申报时不需区(分)局确认,只需在申报表上填写减免税额,由征收员在录入申报表时录入减免税额,系统不对减免税资格进行监控,后台定期自动对该类减免税进行符合性校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纳入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资产,取得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意见及评估备案意见的,改制后的企业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不视为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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