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我市金融保险企业的工资扣除标准问题仍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第四条(五)规定执行。
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局将启用资金往来结算专用发票,凡取得本体维护基金、拆迁(搬迁)补偿金等不征营业税的收入以及企业间非应税资金往来均须使用此发票。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该物业管理公司须使用资金往来结算专用发票收取本体维修基金。
我局从2001年开始,除一联式发票以外,其他联数发票一律启用由无碳纸印制的新版发票。
零售价格信息采集点应将本期零售的所有地产卷烟,分牌号、规格逐一按各自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每一牌号、规格地产卷烟的条装平均零售价格填报有关报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转发给你们,飞机维修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核算要求、享受办法和申请程序比照深国税发[2000]577号通知中有关集成电路退税规定执行。
为配合今后发票查询、摇奖、举报有奖系统的建立,凡计算机系统已切换成市局的集中式征管系统的分局,尽快使用十位代码录入和发售发票,停止使用四位代码录入和发售发票。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九运会筹资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284号)转发给你们(文中所涉及的《关于九运会集资业务有关地方税收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09号)文件,我局已以深地税发[1999]420号转发),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38号通知、国税发[2000]168号通知,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纳税申报时必须审核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中的电脑发票的数量、号码、金额、税额和《认证结果通知书》中的附列清单是否一致,审核无误的方可以接受其申报。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核准事项内容及操作程序》规定,企业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优惠的报主管检查分局核准;企业按《通知》第一条第(六)款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可加速折旧或缩短摊销年限的,由主管检查分局审核后上报市局核准。
对属于本通知软件范围的电子出版物的有关增值税征收和超税负返还等事宜,仍按深国税发[2000]52号和深国税发[2000]451号通知执行。
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凡属我市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一律不予抵扣进项税款。纳税人取得属我省范围内非防伪税控系统于2001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在2002年3月31日前向我市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不征企业所得税,结合我局征收、检查分局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的实际情况,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现在检查分局管理移交给征收分局管理。
各征收分局要及时将通知告知各金融单位、机构,各检查分局、征收分局要对上述单位加强对金融行业专用发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其收入划分问题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化征管改革后若干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深地税发[200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领导都十分重视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工作,亲自抓安全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从组织、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硬件建设与管理上都尽量满足专用发票管理的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0]564号)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定于10月9日—20日对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仪表、监控器等,但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支出,需按不短于2年分期在税前扣除的,应报经主管检查分局核准。
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卡取得售卡收入,应在售卡地申报缴纳营业税。本通知从2000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从2000年10月1日起,各储蓄机构要使用符合文件规定的储蓄清单,并一律取消储户在利息清单上签名的手续。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金税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0]23号通知要求,2001年底取消手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符合条件申请计算机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企业,仍按深国税发[2000]52号通知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主管征收分局审核后,将《申请审核表》按月汇总后,连同其他附报资料一并拟文报市局审批。
对为客户提供场地和电脑设备上网服务同时提供游戏服务的应税劳务收入,应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不提供游戏服务的应税劳务收入,按服务业5%征收营业税,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分局必须切实落实并完成好今年的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计划。目前的推广进度很不理想,离计划的差距较大,各分局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进度,保证我市能按照粤府[1996]26号的要求完成推广任务。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局(发票处)办理重新鉴定。
电子报税实行免费培训,各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但由安装公司收取的安装费可以按原定标准收取。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所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4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批复的规定,从2000年6月1日起(税款所属时间),我市证券交易所为券商和上市公司提供交易场所等服务收取的股票交易经手费、席位管理年费、上市费等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在领购防伪税控机半年至一年内,月供票限量不超过40份;一年后,对于该企业的月供票限额限量的核定和调整由分局在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时,根据该企业上年度的实际销售情况按市局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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