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征收分局要及时将通知告知各金融单位、机构,各检查分局、征收分局要对上述单位加强对金融行业专用发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其收入划分问题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化征管改革后若干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深地税发[200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领导都十分重视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工作,亲自抓安全保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从组织、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硬件建设与管理上都尽量满足专用发票管理的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0]564号)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定于10月9日—20日对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仪表、监控器等,但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支出,需按不短于2年分期在税前扣除的,应报经主管检查分局核准。
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卡取得售卡收入,应在售卡地申报缴纳营业税。本通知从2000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从2000年10月1日起,各储蓄机构要使用符合文件规定的储蓄清单,并一律取消储户在利息清单上签名的手续。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金税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0]23号通知要求,2001年底取消手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符合条件申请计算机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企业,仍按深国税发[2000]52号通知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主管征收分局审核后,将《申请审核表》按月汇总后,连同其他附报资料一并拟文报市局审批。
对为客户提供场地和电脑设备上网服务同时提供游戏服务的应税劳务收入,应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不提供游戏服务的应税劳务收入,按服务业5%征收营业税,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分局必须切实落实并完成好今年的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计划。目前的推广进度很不理想,离计划的差距较大,各分局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进度,保证我市能按照粤府[1996]26号的要求完成推广任务。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局(发票处)办理重新鉴定。
电子报税实行免费培训,各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但由安装公司收取的安装费可以按原定标准收取。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所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4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批复的规定,从2000年6月1日起(税款所属时间),我市证券交易所为券商和上市公司提供交易场所等服务收取的股票交易经手费、席位管理年费、上市费等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在领购防伪税控机半年至一年内,月供票限量不超过40份;一年后,对于该企业的月供票限额限量的核定和调整由分局在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时,根据该企业上年度的实际销售情况按市局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市局计财处负责专用税票的领用、保管、发放、核销等工作;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编制专用税票开票处理软件、数据传输与技术支持;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负责信息使用后的情况反馈、工作协调、监督各环节的执行情况等工作。
凡纳税人需刻制印章的,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尺寸和格式,由纳税人自行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审批手续,同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印章刻制厂家,各分局、区局不得指定厂家为纳税人刻制印章,或暗示纳税人到某厂家进行刻制印章。
从2000年10月1日起,“保险储金收据”为不合法凭证,不得入帐,主管征收分局和检查分局要加强对“保险储金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控,对违法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征收分局、区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应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管理,特别是应加强对进项税额的审核,严防生产企业骗税行为的发生。
对于根据市府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产业所享受的财政优惠项目,自今年起,有关财政优惠项目申请审核的填报表格采用《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财政优惠增值税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市局统一印制),申请审核的其他要求按深国税发[1999]256号通知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在国家没有统一调整政策之前,在深圳市内的分支机构仍执行原来的管理办法(即先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再汇总到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
检查分局应将市局批复文件送达企业,并将其录入电脑;同时应对企业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优先税务检查。
最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农电管理机构收取的农电提成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0]277号),对农电管理机构收取的农电提成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作了以下明确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农行全省统一金融业务收入发票式样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160号)转发给你们。该票为两联电脑机外发票,是全省农业银行收取金融业务收入的惟一合法凭证,凡我市农业银行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业务收入均应使用该凭证。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这里,“个人自有住房”是指个人拥有了已取得了商品房《房地产证》的住房,包括已取得商品房房地产证的商品房和安居房。
商品房经营单位购进已使用过的商品房用于自用、出租、出包、作价投资、入股或作为条件与其他单位、个人兴办企业的,不能视为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给予房产税免税优惠政策,应照章缴纳房产税,请一并贯彻执行。
抓好《规程》的贯彻落实。涉外税务审计由各单位从事税务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受过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专业培训的人员,要相对稳定他们的工作,不要随意调动。
为了便于税款的征收,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安居房上市转让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由国土部门办理产要转移时代为征收。代征税款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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