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文之日起,凡我市从事商品出口业务的企业,不论其属何种经济性质,均需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并在发票右上角标明“出口专用”字样的出口专用发票。以前印制未套印发票监制章的出口专用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市局《关于深圳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深国税发[1999]445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函》(深国税进发[1999]5号)要求以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须在进料加工合同核销后再进行汇总申报。
各征收机关在审核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时,若涉及到敏感产品和总局在国税发[1999]228号通知中提及的出口货物,要按通知规定对其进项进行函调,否则不能办理免、抵手续和送退税机关办理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的个体工商户,凡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经营人发生变化而未到有关部门和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请迅速到有关部门和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另外,1999年度未进行税务登记换证的纳税人请尽快前往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以及从事航空、铁路、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使用发票问题仍按深地税发[1999]522号文的规定执行。
我市已于1999年12月6日起开始启用新版电脑专用发票,从2000年1月1日起,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一律使用新版电脑专用发票,其他企业可继续使用普通计算机开具旧版电脑专用发票。新版手写专用发票于2000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手写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
你局《关于我市外资电厂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1999]451号)收悉。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经研究,函复如下:同意自1999年1月1日起,以我市特区外的外资电厂执行全额征收增值税政策。
从2000年1月1日起,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并在发票右上角标明“出口专用”字样。以前印制未套印发票监制章的出口专用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税收征管的通知》(深地税发[1997]329号)继续贯彻执行,该文中涉及到发票使用与管理问题与本文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本文规定执行。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830号)称:“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储蓄机构开设专门帐户取得利息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若与市局深国税发[1999]542号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9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局辖下的79个邮政储蓄所代扣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由你局汇总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申报缴纳。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一律应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157号)转发给你们,关于公路收费站收取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有关税务问题,经市府领导批示同意按省政府的意见办理,纳入税务管理,使用税务发票。
自2000年1月1日起,手写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同时,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统一使用新版电脑专用发票,旧版电脑专用发票仅限于未纳入该系统的企业开具万元以下面额的发票。
普通住宅是指按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住宅的范畴。
对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仍按我局《转发省地税局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深地税发[1998]68号)执行。
经调查研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9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行深圳市内各支行代扣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由深圳市分行汇总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申报缴纳,分行在报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必须分别注明各汇缴支行的代扣税款金额。
航空、铁路货物运输发票从2000年1月1日启用。各分局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对航空、铁路、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及代理上述业务的企业不使用我局监制的发票收取上述费用时,按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装修者在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到代征单位办理工程登记,完工后缴清应缴税款。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电信发票式样和使用范围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电信行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1999]234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是1999年1月由深圳市移动通信局改组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客户信用保证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于1998年,应按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教育费附加,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列支。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生猪购销税费实现统一征收项目和控制标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257号)转发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希一并贯彻执行。一、我市从2000年1月1日起向纳税人供售市局统一印制的出口专用发票,各征收分局可在该日期前到市局领取。
银行、邮政企业设立的二级支行支局是由原来分理处、代办所等网点升格成立的机构,凡不单独设立帐户、不设财会机构和配备财会人员、不单独核算盈亏的,可确认一级支行或中心支局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关于深圳市内银行的工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仍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第四条(五)规定执行。
深圳市内保险企业的工资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仍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征收分局、区局要立即对所辖区内的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尽快将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精神贯彻到企业。
委托各街道办事处征收税款的范围仅限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你分局须同各街道办事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定委托代征协议,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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