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从文到之日起,各单位必须对各加油站一律取消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改按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帐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税款。
同一纳税人应纳的同一税种的税款,符合延期缴纳法定条件的,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对于纳税人申请跨年度延期纳税或者就同一税种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再次提出延期纳税申请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市局清理欠税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市局局长批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产地销企业在申报办理增值税纳税事项时,应按自产产品的销售和其他销售(即外购商品的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销售)的应税情况分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称《申请表》),分别计算当期应纳税款,然后予以汇总。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转发给你们。
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被确定为A类、B类的出口企业,如有从事骗税或有骗税嫌疑业务的及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一经发现,自动丧失A类、B类企业申报退税的优惠待遇,除立即转为D类企业管理外,我局退税机关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金融保险企业非实现工效挂钩形式提取与实发工资发生类似情况的亦可比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发票(包括出口专用发票)管理,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普通发票偷税骗税,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关于税务登记业务流程,凡《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办法》规定执行,《办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规程》(深地税发[1996]690号)的规定执行。
对纳税人申报抵扣的运费抵扣凭证,应按我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深国税发[1996]47号)的规定从严审核,凡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一律不得抵扣。
税务登记违法按个体户20元/日、企业单位30元/日的标准处罚。每次处罚的最低限额个体户为200元,企业单位为500元;最高限额均为100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国发[1998]113号)精神,定期定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征收率调为4%以后,仍按原定税额征税,并相应换算调高营业额。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请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区局于1998年7月10日之前到市局所得税处领取表格,并于8月5日之前上报1998年上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汇总表》。
市局补充明确,如果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以前年度销售额不足180万元,而1998年1-6月份销售额已达到180万元以上的,不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增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防伪性能,防范利用专用发票偷骗增值税的违法犯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8]17号)精神,自1998年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启用新版专用发票。
对连锁经营商业企业实施“汇总申报,分别缴纳”以来,由于各分局在对连锁经营商业企业划分纳税期限时做法不尽相同,给纳税人和征税机关均带来不便。鉴于此,现明确如下:所有经市局批准实行“汇总申报,分别缴纳”的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的纳税期限均统一为每期期满的十日内。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明确:凡实行工效挂钩企业,不论其采取何种形式,如效益工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等,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均以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据实扣除。请一并贯彻执行。
行政村委会及下属村民小组(队)的房屋,用于出租或生产经营的,暂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国有外经贸公司和自营进出口国有企业1998年出口收汇超过1997年出口实绩15%以上的,其当年缴纳属外贸出口创造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由财政返还的所得税数额,由同级财政逐个企业核定,自营进出口企业返还额按出口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核定。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开展全省统一调整纳税定额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国税发[1996]558号通知精神及各分局的实际情况执行。所需《( )年度C类纳税人的认定审批表》到市局征管处领取。
个别预算外资金数额巨大或收费网点分散的,经财政部门与预算外资金收取和使用单位协商,可以在多家银行各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年审的,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希望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协同税务机关把这次税务登记证件年审工作做好。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 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 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规定:企业销售的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会计核算上应单独核算其销售额。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8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规定:企业销售的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会计核算上应单独核算其销售额。请一并遵照执行。
承包司机每月上缴的承包费(管理费),是出租车行业内部分配的一种方式,是出租车营运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包含在我局对出租车单车定额的营运收入里,对此承包费(管理费)不再征收营业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文到之日前已按3%调高税率部分多征的税款,应予以调整。
享受有关来料加工增值税免税事项的出口企业,是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具有出口经营权并在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退税机关已办理退税登记证的企业。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行政区域高速公路及桥梁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发[1997]27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深圳实际,市局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我局已以深地税发[1997]418号转发),关于文中所指的雇员与非雇员如何定性问题,经省局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雇员”是指从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中取得报酬(工资)的人员,不在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中取得报酬(工资)的人员为“非雇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1997]298号)的规定,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武警支队机动大队营房工程收取的工程款,可给予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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