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事业单位还可在预算外收入和包干经费中列支。
你分局《关于排水实施有偿使用费征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罗发[1997]088号)收悉。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按自来水使用量向用户加收的市政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属于“代收款项”性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应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对企业兼并破产中不予核销的银行呆坏帐损失,按财税字[1997]100号文第二点规定,将有关资料报经市局认定后,才能予以抵扣。
现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报税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为简便手续,《告知书》和《决定书》原则上由征收机关受理纳税申报的窗口负责送达。征收机关应组织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文书送达的规定。
目前,我局大部分检查分局对纳税人所使用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均采用普通文件形式,如“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调查分局文件深地税外检发[1997]××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检查分局文件深地税一检发[1997]××号”等等。
从1997年7月1日起,凡在我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缴纳义务人。请遵照执行。
从1997年7月1日起,凡在我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按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缴纳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文件规定,凡涉及征税的收费项目,均应纳入税务管理,进行税务登记,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必须由登记分局给予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然后按属地原则,在机构所在地征收分局申报纳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479号《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执法。
为加强对我市银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减少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各内资银行(暂不含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设在特区内的分支机构所缴纳的营业税(国税部分)由特区内总机构汇总缴纳,并向总机构所在地国税征收机关申报。
各分局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国税局的要求对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作废或销毁,于1998年1月5日前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销毁的情况报送市局发票处,以便汇总上报。
对外地来我市从事建筑安装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机构的税务征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最近发现部分基层单位对此问题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
你局《关于保险业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一发[1997]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对企业地产地销产品销售比例审批,成立审批小组,刘军任组长,胡世文任副组长;组员由办公室、法规处、计财处、流转税处、涉外处、稽查处、发票处、征管处等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审批小组日常工作,由流转税处和涉外税处负责。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工作,仍由我局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征收A股交易印花税,委托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征收B股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表由主管征收分局计财科填列,每月10日前报送市局计财处。
在深圳市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固定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其建账管理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但依法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对你市的镇(区)农村供电公司代市供电部门抄表收费,进行维护农村线路设备管理,而按省府文件规定标准(2.5分/千瓦/时)向市供电部门收取的电费提成收入,属于代理服务收入,应依‘服务业一代理业’5%税率计征营业税。
自用物资燃料经营企业在申报进口燃料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前,应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有关申请的具体手续和对企业核算等方面的要求,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发[1997]303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无论同意与否,属分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经征收所报送的减免税申请,由分局正式行文批复,主送主管征收所,抄送纳税人,对不属征收所管辖的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由分局以复函的形式直接答复纳税人;属市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由市局以正式行文批复,主送主管分局,抄送纳税人。
你分局《关于税务登记违章行为处罚问题的请示》(深国税登发[1997]1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同意你分局对违章纳税人的处罚标准:个体户20元/日、企业单位30元/日,处罚的最高限额为10000元。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自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并入固定资产核算缴房产税问题,市局已于1997年7月25日以深地税发[1997]374号文明确批复稽查分局。现补充,该文适用于内外资企业,请遵照执行。
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属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其自用的房产仍暂缓征收房产税,但应向主管征收分局办理暂免税手续;应税车辆从1996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
租赁双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和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同公安机关签订《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然后到出租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合同书》。
按照市政府第63号令规定,出租房屋业主,应到房屋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但此类纳税人较多,而且出租房屋也不正常,其报停、开业也较频繁。为便于控管,由各征收分局(所)受理注册登记,并发给纳税卡(只登记不发证)。
建帐的个体工商户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即《深圳市建帐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履行扣缴义务和支付个人收入时,继续使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深圳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享受进口自用物资税收返还政策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应对自用物资的进口、储存、使用、销售等情况单独建帐,并将有关情况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所在地主管国税征收分局提交书面报告和《深圳经济特区进口自用物资使用情况表》(附表1)。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01号《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市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函[1997]207号《关于路政管理部门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不征收营业税的复函》称:我省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单位)向损坏公路路产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你局报来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自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并入固定资产核算缴纳房产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稽发[1997]085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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