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报装费,是指供电部门为用户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而进行统筹建设和改造外部供电工程,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包括贴费、电源建设费等)。对用电报装费,比照有线电视安装费征税规定办理,按建筑税目征收营业税。
据一些分局反映,《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和《营业税税目注释》没有溜冰场的适用税率,究竟按文化体育业的税率抑或按娱乐业税率征税,请求市局明确。经研究,市局认为,溜冰场的营业税税率按娱乐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上述申请审核认定手续,各分局应在1995年11月10日前完成,并于11月15日前将审核确定的企业户数和名单填报给“推行增值税防伪控系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票处),以便“办公室”汇总上报省局和总局。
各市(县)农业银行代理省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营业税,从1995年7月1日起,由省农业发展银行集中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业务发生地由代理行代扣代缴。
据此,对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费用,包括办案费用等,无论其收费的名称如何,也不论财务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中计算应纳税额。
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增设“退税收入”明细科目,是核算由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比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及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缴纳的税款多缴纳、并由税务机关预退或退回的税款。
从今年我市国地两局实行各收各税以来,我局各征收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促进了房产税收入大幅增长。据统计,今年1—9月我市房产税收入155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7%,成为地方税中增幅最大的税种之一。
各分局向纳税人收取以上证表和镜框工本费时,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不准私自涨价,禁止乱收费。收费时,按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作好明细帐(收入、支出),以便有关部门检查。
印花税涉及面广,应税凭证复杂,征收难度大。为了简化征管手续,减少税收流失,各分局应建立和健全印花税代售代征网络,加强源泉控管。根据应税凭证特点,印花税可分别委托下列单位代售代征: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私人经营和个人承包(租)经营适用的税率不相同,税负也不一样,因此在核定营运车辆纳税定额时必须按车辆的经营性质进行划分。凡车辆属企业所有由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按个人承包(租)车辆的纳税定额征收;凡车辆属个人所有的,按私人经营的纳税定额征收。
契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按深府[1994]230号文的规定执行。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按国家规定,依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420号《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称“新的营业税制实施以后,对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收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确定征税或不征税。
现将深发[1994]22号文和深办发[1995]25号文转发给你们,希望有关各单位认真抓好特种消费附加费的征收工作。各分局征收的附加费,须按月填列报表,于次月五日前报市局计财处。
对你市一些酒(饮)店、酒楼、宾馆除给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外,也相应供给一些自制糕点、月饼等食品给顾客食用,是属于饮食业的经营范围,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应一并按饮食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称:“经研究决定,现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营理,保证专用发票的安全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2号通知精神,现就专用发票在领购、开具等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对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增值税按6%的征收率征收,其尚未抵扣完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则不能抵扣。
市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2号通知的内容印制通告,请各分局于9月20日到市局发票处领取,并于9月日于29日前下发给纳税单位。
对地矿部所属地勘单位的勘探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地矿部所属的地勘单位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应按规定征收。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观光、游览门票不套印全国发票统一监制章。为增加门票的防伪性能,经请示省地方税务局同意,决定在观光、游览门票票面套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准文号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圆形标志,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印制。
一般纳税人销售水电(包括农电销售和其它水电销售)时,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使用由国税机关统一加盖“深圳市水电销售专用章”字样印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水电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售前,由各分局在该分票所有联次的左上角加盖“深圳水电销售专用章”(印章由市局统一刻制下发放各分局使用)。
遗失声明的内容包括: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发票版面面额、字轨号码、盖章与否、主管税务机关等。
鉴于我局旧版发票库存量较大,各分局要严格控制企业自印发票的审批,鼓励企业到税务机关领购适用发票;对于使用范围相同的新、旧版发票,原则上先用完旧版发票再启用新版发票,尽量减少换版的损失。
对《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分析表》、《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分析统计表》中,在两表的右端加上第20号一栏,项目是“本月地产地销核免税额”,相应地,第14号“本月应纳税额”一栏更改为“14=1-5-20”。
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力增值税(机外)专用发票的函》(粤税(发)函[1994]13号)规定,我市已启用专供电力部门电子计算机填开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力)》,发票由广东省税务局统一印制。
对于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实行使用跟踪管理;同时该新办企业每月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缴税情况(纳税申报表、缴款书或完税凭证)和填开专用发票情况。
深圳市专业市场内凡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是否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均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建立征管手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不按规定保管而丢失专用发票的企业,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且半年内一律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我局已于1995年3月29日以深地税发[1995]54号文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收取过路桥隧道费统一使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收费定额发票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报本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从1995年起三年内实行按比例分期抵扣的办法,每年的抵扣比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5年年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的33%。各分局根据当年增值税收入的预计完成情况,报经市局批准后,对抵扣比例每年可在1995年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的5%幅度内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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