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例,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货物退回,导致乙方无法向下游客户正常交货,给乙方带来一定损失。乙方遂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赔偿金。
即使这样,本案例后期还要进一步根据9号公告的要求,同时结合81号文规定,准备充分完整的证据资料与相关税局沟通,并为后续可能被反避税挑战做好提前应对,才能真正放心地把优惠“应享尽享”。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符合享受优惠的主体条件、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后,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如何计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呢?笔者提醒,补贴计算可以把握“已纳税额”和“测算税额”。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人员负责多个项目业务,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获取详细的薪酬发放信息,检查员工是否存在同时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仅就一处所得申报或在两处分别申报,重复扣除税前扣除项目,而未合并申报。
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即,只有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时,才能对该资产租赁选择简化会计处理。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对于该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是存在差异的,会计核算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税会差异时做纳税调整就行了,并不是会计核算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来处理。
在代理经营模式下,代理经营者处于利润和业绩的考虑,将本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而转计其他应收款科目,少列支费用。存在的风险点,税局的申报信息系统,对收入和成本进行配比分析,发现问题的,需要进行调整,重新申报。
通过对与税务合规相关的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纳税人可以及时发现税务方面的问题,预防潜在的税务风险,避免因税务问题而导致的处罚或其他不利后果。
财务人员需要确保企业所收到的所有进项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发票,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开具要求。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包括确认发票抬头、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以及是否有增值税专票等要素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补记摊销,跟前述的“一、属于会计差错的”一样,也区分是否跨年度,以及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最终的会计处理区分为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不再赘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租赁期间房屋本身不是4S店的,且不属于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属于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按照该观点,假设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实施后,甲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成立,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1亿元,成立时股东实缴60%,其余的3年内缴清。然而直至2027年12月31日,剩余的投资款仍未到位。
对于“返利”实际发生的时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可以“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也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的折让在“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假如A企业给B企业和C企业的奖励都是给个人的,B企业和C企业的销售人员是随机的(甚至以外的其他个人),并不是固定的,这些个人与A企业之间也没有签署促销协议,领取奖励的个人对A企业并不有相关的义务,只是A企业单方面的行为,并不是一项双务合同。
近期,笔者梳理2023年修订的涉税法律法规,发现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新立法法)规定,为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出现的“税款滞纳金能否超过税款本金”争议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
3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考虑递延所得税的情况,对于税会差异就需要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其中的暂时性差异就需要确认或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而不一定是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
所谓“集体福利工程”,企业的职工食堂建筑和设备等,是典型代表吧。如果是存货用于这些建造固定资产,且专用于集体福利,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27条规定,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用于某项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比如企业建造集体福利的食堂或食堂专用设备等,领用企业原材料等,只需要将转出税额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私车公用”在税务稽查中,遇到较真的税务人员,很难被认可,即使取得了租车的租赁发票以及加油费发票等。
用人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是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劳动者对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当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
其中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享受该项免征增值税优惠,纳税人的服务对象须为在孵对象,同时提供的服务须为孵化服务。
对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增值税方面不需要视同销售,只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依然还是需要视同销售;同时,会计核算也不需要确认收入。
公司账簿是记录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重要的凭证,也是作为股东内部和公司清算以及公司对外发生经营活动界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因账簿毁损、隐匿或者灭失导致无法进行破产清算的,股东是否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虽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都将企业将自产产品发给员工归入需要“视同销售”的范畴;但是,会计核算时,对于自产产品发给员工的,也是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对虚开发票受票方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此作出了十分明确、详细的规定。
甲公司欠乙公司的款项,乙公司拟将自有的一个独立的生产车间(包括该车间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也包括由此生产车间业务形成的负债和车间所有员工)抵作欠款,此行为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增值税...
按照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真实性原则”,只要企业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应做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真实反映,与企业是否实际支付或是否收到发票无关。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多数就是打工人,在给老板个人“公转私”的时候,给老板提醒一句:借款超过1年不还,要缴纳20%的个税哦。
对于运输公司按照运费比例赔偿等,跟损失货物的价值没有直接关系,多数人认为不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运输公司在运费发票中,以折扣、折让的形式扣除赔款的,其实就是减少了运费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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