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补助和午餐补助虽然两者在员工个税缴纳问题上的规定却截然不同。但是这两种补助都作为企业的费用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政府拆迁等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前,以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者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补充证明上注明的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2016年9月21日答复纳税人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的提问,再次回复明确,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请你公司与当地税务局联系,征求他们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税的意见。
南京某企业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劳务报酬等款项时,代扣了相关税款。单位从税务部门取得手续费后,将一部分手续费奖励经办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部门咨询,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如何纳税? 根据税法规定, 三代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残保金申报时,兼职、实习生算季节性用工吗?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
个人出租房屋,如要取得发票,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由其指定税务所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各税。
8月1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合作签约仪式活动,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嘉兴市嘉善县税务局联合发布首批涉税事项跨
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各地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加大对有重大涉税违法嫌疑的企业和个人的查办力度,近期接连破获多起“三假”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 作废 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 作废 字样后,重新开具...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8年11月10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张某正常提供劳动至2019年3月29日。2019年3月29日,公司以张某被证明不能胜任
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时间: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15:00 出席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咨询提问: 离职员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根据仲裁结果,支付给离职员工的仲裁费应该怎么入账? 解答: 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最终根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按免退税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后,不能收汇或者不能在税法规定的收汇期限内收汇的,要如何处
公司将业主或员工的车辆用作企业生产经营之用,公司给车主支付租金或报销的相关费用到底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对于企业来说,私车公用除了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外,还有一个税务风险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问题。下
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罚息是否应当征收增值税?延期付款罚息销售方应出具什么发票给购买方呢?发票上项目开具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问题描述: “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支付给农户的委托养殖费如何做账?农户需要开发票给公司吗? 解答: “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提供种苗、主
导语 为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便利企业跨省(市)迁移,长三角地区推出跨省(市)迁移业务操作规程,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那么问题来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迁移企
本报讯(记者何乐)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从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问:企业在填写《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从保税区的关联企业购入的货物,是否属于从境外购入货物?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明确,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比大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来源少,面临的资金困难更大更多。为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充分发
一、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缘起 2008年以前,很多集团公司普遍存在一种通行做法,就是由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取管理费,这种提取并不一定是集团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了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立法本意来看,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原告提供具有重大瑕疵的借条作为证据,欲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事实时,对证据的瑕疵,应给出理由及相关证据,进行合理的解释。如无法对借条的瑕疵进行合理的证明,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仅凭一张撕坏的借条这样一个存在重大瑕疵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虚假印章”概念只是俗称,从法律规范角度讲,并没有在司法案例中出现过此称谓,法院在判决理由中也很少认定“虚假印章”,而是使用与备案印章或实际使用印章不一致印章,或争议印章等称谓。“虚假印章”的认定,往往从与备案印章、曾经使用印章是否一致,是否被他人冒用、私刻、伪造角度来认定的。
重组过程中须符合(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的“将与之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情形,不征增值税。同时,原公司仍然存续,其进项税额继续由原公司抵扣。
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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