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增值税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已经登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除非另有规定,不得转回做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的发布打破了这种僵局。3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布的2018年1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紧急通知,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进行错误解读,引起纳税人疑惑。 错误解读,杜绝谣言 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根据货物和劳务税司于2018年4月27日所做的政策解读:所谓从5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
最近几个月,经常遇到会计兄弟姐妹问大世:自己从公司辞职了,结果公司死活不配合到税务局办变更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要知道,这个财务负责人变更,事情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小,现在税局流行黑名单制度,万一这公司要是出了啥违法的事,搞不好作为财务负责
自2018年5月1日起,部分增值税税率下调,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原适用11%税率的调整为10%。近日,不断有网友咨询这次税率调整涉及的红字发票、补开发票,滞纳金加收,补申报的申报表填写等问题。较为集中的有以下4个问题: 因5月1日后开具税率11%(17%
昨天,【疯狂税客】与一小伙伴儿A君(但他不叫向前进,哈哈)交流了这么个话题: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提供劳务服务实际缴纳的相关税费,能否在税前列支? A君的观点斩钉截铁:允许扣除!因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国内人员)》填表说明
2018年4月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6号公告第三条),老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按照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费用中,有哪些虽有扣除限制,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基 本 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自昨日(5月1日)起,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将从17%降至16%。增值税税率降低了1%,而一些采购商竟以此要求供应商的产品单价也要降低1%。惠及众多企业的降税政策即将执行,可是,这也给一些人带来了烦恼:那如果客户要求降价1%,是降呢?还是不降呢?该怎么操作才
本期看点:营业税退税事项,本文所述的营业税退税事项是指,房地产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情形。 gt;gt;gt;gt; 增加退税难度的几点事项 1、时间经过漫长,程序预期较繁琐 企业退税依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且在转登记后,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已明确其所有权,而且支付单位在帐务上已作处理,不论个人是否实际支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若企业计提奖金时就到个人,此时已确定了个人所得,在计提月份应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大家了解最新的增值税改革政策,有效解决增值税政策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
5.1之后开17%专票,不合规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这两天,还是有很多朋友问大世,说他四月也没17%申报,然后五月又开17%专票,行不行? 对此,咱只能说,行!肯定行!但是要注意,正常你纳税义务是4月,只是因为你4月没有开票,所以才允许你5月补开4月或以前
语文学不好 文件都读不透 汉字博大精深 政策制定者不出来解读 还真是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所以不难理解 去税务局办税 经常会得到几个不同的 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18号 )对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形成的留抵税额以及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
有人向厦门国税咨询:我司购买烟、酒、茶及礼品用于业务招待,企业所得税方面要视同销售吗? 您觉得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下面看看厦门国税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
晕!最近,税务总局密集出台了关于增值税的一系列文件,涉及调整税率、小规模、纳税申报等重要事项。文件内容较为繁杂,本文聚焦于一些关键问题,力图是用最少的语言把一些基本问题说清楚。 谁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1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已登记为一般
编者按: 个人转让房产所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呈现出税种繁多、征管繁杂等特点。个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不仅应当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现行的有关个人房屋转让的税收的法律法规散布在各个相关税种的税收实体法之中,由于每个税种的税
营业税下,统借统还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统借统还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流转税而言,统借统还实质:收了利息不缴税或免税,是个真正税收优惠。 统借统还政策对于所得税又是什么呢?如统借方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向成员企业收取的利息,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收购方)购买另一家企业(被收购方)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股权收购一般有直接收购股权、划转后收购、增资后收购和分立后收购,直接收购股权是基础,其他三类只是在这基础上做些变形,受篇幅所限,本人在此只以直接
小李:今年公司改制,跟一些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赔偿了一笔离职补偿金,请问这个补偿金需要交税吗? 小编:满足条件的离职补偿金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哦。 小李:那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小编: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哦,来一起学习下吧! 政策依据
看点一:如何避免因印花税自行贴花,有意或无意没有在纳税凭证上贴花,少缴税款风险; 看点二:如何避免不需要交税的凭证也贴了花,造成过度纳税; 看点三: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哪些凭证、哪些主体需要纳税之后,利用政策,较少税基 自从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
1、企业持有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主要包括六大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
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为例,出租方与资产出售方签订购销合同,支付对价并取得资产所有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方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就该租金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名目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整个过程中
从来没有哪个税种,像房地产税这般牵动社会的神经。 4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将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兼顾税收调控和筹集财政收入功能,逐步优化税制结构,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公平简洁的税收制
【汇缴关注】常用企业所得税政策目录及网址:收入、扣除、税收优惠及总分支机构政策 一、收入类政策 1.主要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
2018年3月1日,福建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资管产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该篇问答紧贴实际,解答质量高,我们X资管增值税微信群在2018年3月25日组织了第一次学习,一起讨论了其中的前十个问题。大多数问题,我们都赞同福建省国税局的口径。在这里我们
近日,不少网友询问,在申报2018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法实现弥补上年亏损,即,不能用2018年一季度的利润弥补2017年度亏损。 这个问题,可能与是否已经进行了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有关。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
增值税方面视同销售:是相对销售货物行为而言的,是指那些提供货物的行为其本身不符合增值税税法中销售货物所定义的“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条件,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条件,而增值税在征税时要视同为销售货物征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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