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劳务分包企业是指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印发),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
问:企业购进货物、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
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增值税课征范围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业税已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列征收、互不交叉所带来的诸多弊端基本消除,增值税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得到明显提升。这次改革涉及的四大行业不仅纳税
一、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销售以获得利润,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拿地到最终销售商品房会涉及不少税种,近日有企业来电咨询,问企业自行开发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要不要缴纳房产税? 一、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
费用1: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扣除?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成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
问:企业生育职工取得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问: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是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
问: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
问 我公司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请问能否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或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解释】注意区分 本地不动产租赁和异地不动产租赁 。机构所在地不同于不动产所在地。
疑问 好多财务人员经常问: 公司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经常没法取得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
Q 公司购买食品,例如购买的茶叶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 A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14版 财税[2014]26号 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在
提问内容:哪些特定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回答内容:一、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2008〕30号 )第三条规定: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
合伙企业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而获得的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这部分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根据持股时间的长短确定应纳税额。
预收款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问题 2017-08-2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一、问题: 1.请问,公司销售家具,全额预收货款,但是部分发货了,增值税是在部分发货时按照部分的货物确认收入吗? 2.某企业生产制造产品,采取签订合同后先收取20%款项,发出货物时收取30%款项,
分支机构数据有变,如何分摊税款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税局 欧阳弘毅 问:我公司为总分机构,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今年7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发现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发生了变化,请问计算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时需要采用最新数据吗?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按评估增值调帐后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的批复 2007-02-15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荆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评估增值已调帐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在一些地方对企业的房产进行了重新评估,企业依照房产评
问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
问:企业建成的房屋已经开始使用,但是工程款中有些发票还没拿到,是按发票凭证计提折旧还是按合同的金额计提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会计核算中记账凭证都需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工资薪金所得的含义吧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您可能
一、原增值税政策项目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
相关即彼此关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具有相关性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如《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问: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合并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能否结转至合并后的新企业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
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此种性质属于企业所得税概念中的业务招待费范畴,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1 @慢半* 问: 个人在多家公司兼职,取得的工资薪酬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多处取得收入达起征点自己自行申报个税,登录地税申报系统,如果没有账号密码,自己去地税前台咨询申报吧。 2 @ 路* 问: 2016年客户销售100万,已经确认收入,2017年按销售额
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副标题 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副标题 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办理业务时向客户赠送礼品、宣传品等是银行业常用促销手段,客户在办理服务的过程中获得赠品,说明并不是无偿赠送,也可以换个角度理解为礼品、宣传品价值视为在金融服务收费中已收取了对价,不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银行只需按实际收取的金融服务收费申报缴
案例: 工业企业,销售环节和采购环节购销金额是按含税金额贴花还是不含税金额?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分别是如何确认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
问:出差途中的餐费是否要并入招待费?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第三条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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