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标准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标准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近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对A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B。2013年合伙企业B投资于C公司并分回税后收益100万元。当年末,合伙企业B将1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A公司认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50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经表决免去楼继伟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肖捷为财政部部长。资料显示,2013年03月,肖捷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正部长级)。肖捷上任后,将会有什么影响。记者整理了此前他在媒体发表的一些言论窥见一斑。 1、关于个人所得税 2013年3月,
双十一大战,对于企业来说,需要盘算着如何通过多种促销方式实现产品大卖。 那么,这些促销方式在税务上又该如何处理? 解释:这种销售模式是在折扣基础上的买一赠一。这种销售实质上属于一种捆绑销售行为,赠送商品的价值已经包含在收取的销售额中,不属于
问: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
问:去年4月,我支行依据税务稽查书,补缴了2013年处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及附加,请问此部份可否在企业所得税清单申报中进行申报?滞纳金我们已做纳税调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导读 本手册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作基本的概述。除非另有说明,本手册中的内容是于2015年1月1日按当时所有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目的是对读者可能提出的一些基本但重要的问题作出解答。 因篇幅有限,本手册并不能涵盖税法规定的所有内容。若读者在实务上
今天看到的一个重要提示: 如果你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请各位老板以及财务经理一定要认真看看。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
问: A单位2014年8月购买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并与当年9月验收使用,于10月开始计提折旧,由于未付款而未取得发票,在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对该部分折旧进行了纳税调增;该发票于2015年8月取得,请问在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2014年度调增的折旧
问:我司员工出差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发生了机票退票费,航空公司只提供其自制的退票费收费凭证,拒绝提供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五条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
摘要 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67号)(以下简称为67号公告或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大企业集团(千户集团)及其成员,在进行企业纳税申
问: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享受简易计税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
11月3日,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
提问内容: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问:我公司经营酒店业务,营改增前已经建成酒店并运行,后续还有一些工程合同尾款需要在2016年5月1日后支付,请问: 1、若我们对于营改增后支付的建安工程尾款认证抵扣了进项,几年后出售酒店大楼还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吗? 2、公司兼营房地产业务,营改增后
问: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处取得是否包括合同日期或施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前,5月1日之后继续建设的项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
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彼时,本宝宝也对此文进行了及时的解读,并且给高档化妆品厂商提示了生产左脸膜,右脸膜等税收筹划手段。 作为营改增后税制改革的又一重头戏,消
一个国务院意见最近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国务院的这份意见全名为《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 意见第三点下的第五条很关键,它提到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
问:租入办公楼,发生一些改建支出,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期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
营业税时代,企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 ,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以及股权转让行为,均不缴纳营业税 。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发生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的规定,2013年8月1日起,广告设计、广告制作不再归属于广告服务,属于设计服务,其销售额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房地产业纳税人咨询,收到预收款开具零税率发票后,如何进行申报? 答: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六)》规定,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相关规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已经取得增值税
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增值税税种核算时,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等几个概念,这些概念往往容易混淆,从而财务处理时出现错误。 1、增值税零税率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最优惠的概念。零税率不仅仅是指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
问:妇幼保健院提供的体检服务是否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
问: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规定: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如何开具? 答: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不是企业经营地址哦!
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相关获激励者的税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问: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有一个项目还未竣工,又准备6月在同一市区开工建设一个新项目。新老项目如何界定?在新老项目共同运作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核算和纳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业务真实是发票开具的前提,不存在真实业务关系即对外开具发票,属于典型的虚开行为,风险极大,应坚决杜绝。 在与业主存在真实业务关系的前提下,建筑业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或之后,发票开具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互为因果,具体而言包括三种情形:
前言: 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10月18日在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 从王宝强微博爆料出轨,瞬间引爆微博微信自媒体,引发全国人民大讨论,风头盖过奥运会,到现在众人瞩目的离婚开庭,至今热度不散,众多的宝宝支持者和少数的马蓉支持者仍然为各自阵营加油助威
问: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学校食堂的饮食保障服务,公司保障服务的院校,既有部队院校,也地方院校,有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跨市、区县共22所。营改增前,该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问:按照差额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建筑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是否需要选择差额征税的功能进行开票? 答:不需要选择差额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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